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所需灯具、控制线等购置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所需灯具、控制线等购置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务局的委托,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所需灯具、控制线等购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DSITC-********
二、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所需灯具、控制线等购置
三、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货物包括:LED高速路灯具、LED硬灯条、壁灯、二次反射板、紧凑型宅光束投光灯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开标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投标人须为本次投标灯具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灯具制造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经销/代理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开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还须提供灯具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灯具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LED高速路灯具、二次反射板开标时必须提供样品,否则无效投标;样品必须密封包装,否则开标时不予接收;其中LED高速路灯具样品须现场演示,投标人自带插排等演示所需设备;中标人样品封样,供货时按样品验收。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投标人可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七、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年8月13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时间:2013年8月21日13时45分起至14时30分止。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地点:青岛经济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务局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
邮政编码:266555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郝建平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E-mail:zb_sunrui@126.com
邮政编码:266033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银行账号:********0153
联 系 人:孙睿(132*****688) 王峰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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