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县级】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监控设备询价采购公告KSS(XJ)2013-103号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监控设备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此项目要求现场投标。
1、询价单编号:KSS(XJ)2013-103号
2、采购项目名称:监控设备
3、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市纪委监察局
4、采购机构名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5、采购内容及数量:监控设备1套(摄像机5个,硬盘录像机1台,监控专用硬盘1块,液晶监视器1台,拾音器1台,视频线400米,电器配线400米,电器配管200米,辅材1批),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5%,预留5%的质保金一年后返还;
售后服务要求:终身维护;
质保期:1年;
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厂家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在投标现场提供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投标公司的印章。
各投标商投标文件要求:需用A4纸,正本一份,须为胶装成册,密封,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公司印章。文件内容应包括1、本公司资质复印件及厂家资质复印件各一份;2、投标报价单(包括项目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单价、总价、总合计(大小写),供货期限)。报价商报价要包括发票、运费、安装调试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3、质保期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含联系人、联系电话);4、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情况;5、所投产品相关资料;6、项目偏离表;7、所投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必须清晰);8、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9、其他有关资料等(本公司联系电话等)。
7、项目实施地点:喀什市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应于2013年8月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递交一律不接收。
9、开标时间:2013年8月7日16: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11、采购机构地址: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12、联系人:刘新成、刘柯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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