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2013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2013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经湖南省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字[2013]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首市万通农村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各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2013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各项目具体名称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2.2 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吉首市
2.3 招标范围:具体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中各项目合同段的招标范围。
2.4 合同段划分:吉首市6乡镇和9个行政村按行政村管辖范围进行农村公路项目片区划分,本次招标的吉首市2013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划分为八个项目片区,每一个项目片区合分为一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附表一):
附表一: 吉首市2013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各项目合同段明细表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段 | 建设规模 (公里) | 计划工期(月) | 工程造价(万元) | 主要工程内容 |
HNZPXX2013-039 | 吉首市排绸乡王腊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 A1 | 7.30 | 4 | 385.76 | 砼路面及附属工程 |
HNZPXX2013-040 | 吉首市白岩乡毛坪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 A1 | 5.50 | 4 | 252.61 |
HNZPXX2013-041 | 吉首市矮寨镇幸福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 A1 | 2.30 | 3 | 92.90 |
HNZPXX2013-042 | 吉首市矮寨镇联团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 A1 | 4.40 | 4 | 219.18 |
HNZPXX2013-043 | 吉首市马劲坳镇榔木坪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 A1 | 5.90 | 4 | 228.17 |
HNZPXX2013-044 | 吉首市已略乡夯执照、求产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 A1 | 3.90 | 3 | 156.59 |
HNZPXX2013-045 | 吉首市丹青镇烟竹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 A1 | 5.80 | 4 | 237.29 |
HNZPXX2013-046 | 吉首市丹青镇狗咬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 A1 | 4.50 | 4 | 183.85 |
合计 | 39.60 | 1756.3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要求:根据湘交基建[2011]66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两个类似农村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即提供在最近五年中成功地独立完成公路路面工程(农村公路或四级及以上公路,长度为5公里及以上)两个合同段的工程施工,并经验收合格;或根据州政办发[2012]21号《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企业准入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五个项目合同段的投标报名,且允许中三个标,若同时中四个及以上合同段,按项目合同段工程造价高的前三个项目合同段中标,其余自动放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5 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地址:吉首市文艺路3号金领湘域中央C栋六楼613室)持下述资料验证报名: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下述原件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提供两个类似农村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验收证明及施工业绩可查验的网址或项目业主电话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电话等);
⑦递交投标报名诚信保证金银行回执原件。
(2)具有《自治州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企业准入证》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须持下述原件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
②企业负责人本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⑤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企业准入证原件;
⑥递交投标报名诚信保证金银行回执原件。
说明:
A、第(1)款中①~⑦项原件必须提供查验;第(2)款中①~⑥项原件必须提供查验。
B、以上第(1) (2)款中,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以外,其他②~⑦均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并核实方能获得报名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为无效处理,上报纪检监察及行政主管部门,并纳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2报名诚信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在投标报名时间段内,即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5日17︰00时,报名诚信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各项目合同段的报名诚信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万元)。此报名诚信保证金在投标人确定标段及购买招标文件后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在确定标段后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违约,此报名诚信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指定账户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吉首分行人民北路分理处
帐 号:
********4211
注:在填写银行单据时,附注需清楚写明投标人全称及所投报的项目名称,若不填写清楚,造成后果自负。
4.3 确定标段及时间:2013年 8月 6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在报名地点对所投报项目进行标段确定。各项目只有一个合同段,不需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标段,报名该项目合同段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具备准入证投标人为企业负责人)必须到场签字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同时投标报名诚信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4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于2013年8月 6日上午9︰00时至上午11︰00时,下午15︰00时至下午17︰00时在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发售。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8月27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首市文艺路12号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二楼会议室,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具备准入证投标人为企业负责人)按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1]66号、湘交监[2011]132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万通农村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吉首市人民北路80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4161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3号金领湘域中央C栋六楼61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151*****720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