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49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发、实施和初步验收。初验后试运行3个月,项目质量合格,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购买招标文件:
7.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8月01日起至2013年08月2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8月22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二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王洁桦;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逢源路129号;邮编:51015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陈树君;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GZIT2013-ZB0492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六、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九、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十、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十二、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十三、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问题,投标人必须注意本项目中只要是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管数量多少,金额多少,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最新相关消息。十四、关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审的问题。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各地认定机构应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对授权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由认定机构的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信息产业部门备案。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公布,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若某地主管部门对证书使用其他年审方式或不按证书上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审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年审规定的有关文件材料。如只在网上进行登记而没有在证书上加盖年审章的,应提供网上审批通过的页面截图;如正在办理年审的,应提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49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7日五个工作日。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492。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内容: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5.4实施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发、实施和初步验收。初验后试运行3个月,项目质量合格,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7.购买招标文件: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8月2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7.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7.3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8月22日 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二会议室。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王洁桦;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逢源路129号;邮编:510150。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陈树君;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81.名词解释82.关于招标文件83.关于投标人94.关于投标文件95.关于投标保证金126.关于投标费用137.关于开标138.关于评标和定标149.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4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511.关于质疑和投诉1512.关于知识产权1613.关于保密1614.关于中标服务费16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7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17第二章 付款方式说明40第三部份附件41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41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49第三章 样表格式59附件1-1投标函59附件1-2开标一览表60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61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62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3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64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64附件1-8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65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65产品详细报价清单65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66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66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67附件2-1 授权委托书68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69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1.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www.ccgp.gov.cn)。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关于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12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调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4.1.2 投标人应准备好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原型系统演示文件,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演示及答辩,演示答辩时间20分钟。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5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5.关于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不必再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必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
***************转帐事由:GZIT2013-ZB0492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6.3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和定标8.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8.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9.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3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10.1.12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1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类,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费,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64%收费。14.2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 ★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发、实施和初步验收。初验后试运行3个月,项目质量合格,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一 、项目背景与目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3]154号)、《印发2012年广州市政务公共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3]69号)精神,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推进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本项目建设,打造“广州荔湾”新门户网站,进一步规范荔湾区政务信息公开,并依托门户网站建立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整合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结果查询、业务咨询、监督投诉等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 二、项目主要内容建设荔湾区全新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打造集广州荔湾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府信息公开等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平台主要分为两个核心部分,一是门户网站及网站群,二是网上办事大厅。本项目包括:重新建设“广州荔湾”政府门户网(包括英语版、繁体版)及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场景式服务管理平台、信息报送系统、智能搜索等;开发系统接口并对原有功能模块进行移植及历史数据迁移;建设“广州荔湾”手机版和平板电脑版和自助终端版,开发APP应用。三、项目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1.“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下简称“门户平台”)须满足标准规范、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安全稳定的要求,功能设计、栏目设计、版面设计、系统接口设计必须符合“遵循的依据和参考规范”中各文件的相关要求,并在维护期内,按采购人的要求,根据省、市最新要求及时对栏目、功能进行修改。2.在开发前期及部署实施期间由中标人派至少2名人员驻场协助采购人开展“门户平台”的需求调研、培训及推广应用工作。3.★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两年“门户平台”免费维护。服务期限内,要求投标人每年更新主站版面设计一次;免费提供版面结构和栏目调整、美工设计等服务;免费提供每年30日/人的个别新增功能需求开发服务。4.“门户平台”要求符合信息系统二级等级保护标准,并须通过市网监等部门的等级相关审核认证,所需等级认证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二)建设原则系统建设应遵循实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先进性的基本原则,具体体现在:1.坚持标准化与开放性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条件下,力求高起点,既满足近期需求,又适应长远发展的需要,适应未来功能升级的要求,使系统具有开放性、兼容性、扩展性,在应用开发中,数据规范、指标代码体系、接口标准都应该遵循国际、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 2.坚持确保安全原则。系统设计及建设根据要求达到相应安全级别,确保系统运行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坚持跟踪、反馈、更新、完善的原则,使系统不断贴近应用实际的需要。(三)技术路线要求1.系统采用组件式多层架构,支持面向服务架构(SOA)的扩展。支持多种数据交换接口,具有与第三方软件应用集成的能力。2.系统采用相当于J2EE技术体系,系统构建于B/S三层应用体系结构之上,并采用JSP、Servlet、EJB、XML等编程技术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方法。3.基于大型的关系型数据库,采用主流成熟的中间件系统,支持各类主流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采用相当于ORACLE等各种大型的主流关系型数据库;中间件采用相当于Weblogic或相当于Websphere或相当于tomcat、apache等应用中间件;同时要求支持Windows、Linux及Unix等各种主流操作系统;4.采用平台化的设计及开发思路,底层采用成熟的平台产品支撑。5.要求利用XML作为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标准,进行信息资源整合。(四)遵循的依据和参考规范1.《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2年第8号)2.《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指引》3.《广州市行政审批业务接入及集成标准》(Q/GZZW-2010)4.《2012年广州市政务(公共服务)网站绩效评估方案》(穗科信字[2012]360号-附件1)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3]154号)6.《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3]69号)7.《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信[2013]1号)8.《2013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穗府办[2013]6号)9.《关于推进广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接入工作的通知》(穗政务办【2011】28号10.《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决定的通知》(荔府[2013]3号)四、项目采购内容序号建设内容功能要求1.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平台建设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后台系统、单点登录2.广州荔湾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门户网站建设(包括英语版、繁体版)及手机版和平板电脑版和自助终端版,开发APP应用部门网站群及内容管理(含60个子网站的初次建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政民互动交流管理系统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荔湾分厅办事目录及事项梳理场景式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含22条街道办事分厅或专栏的初次搭建)各类事项在线办理系统(要求达到省市要求的三级深度)外置系统办理或非网办事项进度及结果录入系统电子表单工具工作流引擎4.系统接口设计与市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等的对接和同步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和同步与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的对接同步与区电子监察系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提供一套标准接口,与其他系统推送及抓取数据资源5.数据迁移原广州荔湾网站保留的功能模块及其数据迁移原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平台历史数据迁移6.其他运行环境及系统部署7.系统运维系统终验后,投标人提供两年免费质保期,保障甲方系统顺利运行。在两年服务期限内,要求投标人每年提供主网站新版面一套、子网站模板2套、每年30日/人的新增功能需求开发服务。以上服务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项目中,中标人不得另行收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第三方软件或许可(如:中间件等),须是投标人合法获得并得到相关第三方许可的,且不需由采购人另行采购。若第三方软件属于收费软件的,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注明名称和数量。五、 项目建设要求(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平台建设(1)系统架构要求 (2)后台及用户管理、单点登陆系统为了解决用户对政府各应用系统的访问控制和管理的问题,并整合内部各应用系统,需提供一个统一的用户、认证、授权、审计和管理框架。?单点登录(SSO)当用户使用静态口令通过统一认证平台的认证后,即可访问其有权限的所有应用系统,无需再输入原有系统的登录口令。实现涉及应用的单点登录,登录一次,全网漫游;用户登录和退出时必须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性,不能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支持位于不同域内的各应用之间的单点登录;支持基于IP地址的各应用之间的单点登录;支持B/S程序单点登录。?统一用户认证登录、认证请求通过认证服务器完成,然后分发到相应应用。支持多种认证方式,提供开放的可扩展架构,可与其他标准认证系统对接,提供基于关系数据库的用户供应和认证策略,支持LDAP/CA等系三方认证系统的用户供应和认证策略;支持基于J2EE的应用程序;支持基于用户名和密码的身份认证方式;支持基于IP地址、访问时间认证等多种认证策略,认证策略可组合配置。?统一身份管理在统一、可伸缩、健壮的基础架构上有效的实现了用户分组管理、用户账号管理、用户角色管理和用户自注册等统一的身份管理功能。管理员可以配置用户的认证方式,如用户名和密码、数字证书认证等;管理员可以实时监控在线人数及在线人员信息,包括用户的IP地址、登录时间,可以删除用户的会话连线;管理员可查看并配置每个用户的在线数。?统一访问控制系统架构在用户与应用系统之间,是所有用户访问应用系统的唯一入口。用户要访问应用系统之前,先要到认证平台上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之后,用户才有权限访问内部的应用系统。 ?统一授权注册单位或组织内所有需要保护的应用系统,并对所有用户进行统一的授权。实现授权信息的高效存储、查询和统计;支持用户信息和授权信息的双向查询;支持对单用户、用户群组和角色的授权,支持多角色和权限自扩展角色;支持对用户信息和角色权限进行缓存,提高访问效率;支持对系统管理员的委托授权,实现资源的分级管理。?统一审计统一审计功能主要依靠记录最终用户和管理人员的访问过程,建立一套全面的、有效的回溯和追查机制。支持实时监控审计访问状态,及时发现非法访问事件。?基于Web界面管理系统所有管理功能都通过Web方式实现。网络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浏览器在任何地方进行远程访问管理。?日志管理自动详细、准确、及时地记录系统中各主要操作内容,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日志切实起到系统监控的作用。对已经产生的日志,管理员可以进行删除、导出操作。要求能够设定是否启用日志记录功能。如果禁用,则系统不再记录日志。记录信息包括时间、用户、操作等。(二)广州荔湾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网站群系统应采用松散耦合的方式进行部署,系统程序、数据库、完全分开,主站点与子站点分开部署,项目各平台系统能独立运行,同时又可基于统一的平台进行信息的传递、共享及管理。建设主站点1个,主站模板2套;子站模板5套,子站点60个。网站群平台应包括站群管理系统、内容管理系统、信息报送系统、全文检索系统、手机网站生成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等子系统,并构建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各类数据交换。(1)网站群内容管理及主站、子站建设根据省、市、区要求,网站群主站点和子站点必须基于统一标准和技术进行架构,必须运行于同一个管理平台,实现网站统一管理、数据集中存储与智能化,数据实现双向交换,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可创建和管理多个子网站,各站点之间有严格的管理权限,具有独立的采、编、审、发流程,互不干扰;并且可以在多个站点间进行资源的共享和整合,加快荔湾区政府对公众实现“一站式”服务的步伐,实现资源互通共享。其中:A.门户网站(主站)建设“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围绕着 “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 三大功能定位进行建设和深化。网站建设以“打造一流的服务型政府网站为主线,以深度整合信息、业务和服务,构建一站式的政府门户网站”为目标。?网站结构设计网站整体结构设计要层次清晰、合理,各栏目、页面要有导航条,以方便在各栏目、各页面之间进行切换。各子页面和首页结构布局在遵循主次分明的原则基础上,达到内容明晰的目标,分类要清晰,层次要合理,页面层次遵循“三次点击”原则。?网页风格设计网站页面风格要结合荔湾区特色,既要符合当前同等规模政府单位网站的设计理念,又要充分体现门户网站作为政府重要机构应有的特色(大方、严肃、亲和)。网站要有区别于其他网站的独特风格,包括标示、色彩、版面布局等。首页与各栏目页面之间要既有统一性,又要有差异性。在色彩运用上将根据和谐、均衡和重点突出的原则,将不同色彩进行组合、搭配,以达到最佳展现效果。?网站前台展示网站前台发布页面以静态页面为主,首页及重要栏目页面要求采用静态页面的方式展示,同时要求支持动态页面的发布。前台信息展示更新响应必须与后台及时同步。?系统支持多语言版本,包括英语版、繁体版、WAP手机版本子站建设。B.单位子网站建设提供5套以上子网站模板,并为全区单位60个子网站(含部门网站、街道网站、专题网站)进行初次建站。主站点、子站点的建设要求支持用户可视化设计显示页面的布局和风格,支持自定义拖拽布局,页面模块随意施放,灵活布局以及绑定资源,实现系统和部门管理员对授权站点栏目、页面和常用功能模块等进行配置、修改、删除的“所见即所得”,实现用户根据工作需要快速构建并发布各类专题。网站群内容管理各子系统的要求:1)站点管理?所有站点有统一的用户访问管理入口,站点之间按照职能部门不同进行分别授权,实现分布式管理。每个站点可以自定义栏目结构、信息发布、工作流程、授权体系、站点管理员,其管理权限支持根据部门分配。?子站点的创建方式要支持多种,包括新建、复制、自助建站、站点导入等方式。每个网站生成的HTML网页可向不同的目标服务器分发,支持的传输类型有文件系统、FTP和SFTP。?主站内容能通过自动或手动两种方式实现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数据保持同步更新。子站点与主站点之间通过不同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的报送与推送。2)栏目管理?支持栏目的新建、删除、修改、移动、预览、发布、撤销等操作。目录结构可根据需要自定义生成,只需要鼠标拖拉就能够对栏目进行排序。?每个栏目可以独立配置管理权限和文档审核工作流,支持单独或批量进行管理权限设定,网站管理员可以为每个栏目指定不同的栏目管理员和内容编辑人员。?提供专题自动制作功能,可按需构建专题,专题的页面风格能灵活定义,专题的内容可自定义规则自动从其他栏目中汇集组成,而不需要人工干预。3)模板管理?提供单位子站网站建设模板5套(每套包含整个网站的首页、栏目页、内容页等必要支撑页面),支持用户可视化设计显示页面的布局和风格,支持自定义拖拽布局和页面模块,支持所见即所得的模板编辑工具,实现模板创建、编辑、删除、预览、备份等功能。?支持模板与内容分享,模板要内置专题、新闻回顾、在线直播、嘉宾访谈等定制效果,模板编辑人员只需简单配置即可完成新页面的配置。?支持模板语法自动检查。提供模版权限管理功能。?模板支持flash,建设模板设计须包含flash动画设计。4)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动态发布、混合发布和静态发布技术。提供连续录入文档功能,支持WORD、TXT、RTF等格式文档原格式的批量创建,其部件不需依赖客户端安装的微软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提供手工、定时和自动发布;提供编辑、移动、复制、删除、恢复、发布、置顶、任意排序等功能;支持增量发布、完全发布、单篇发布、即时发布等多种发布方式;发布时自动生成索引文件和页面的链接;?可视化的编辑操作界面,支持文字、图片和表格混排、支持flash、音频、视频文件在正文中插入,并直接播放。正文中支持插入内联文档,支持文档属性的自定义扩展。?支持根据角色定义稿件编辑、审核权限和流转方式;支持会签、并联审批、流转规则制订、字段级权限的绑定、督办与催办、自动发收条、签收、拒绝、强制结束、重新指派等操作。?为文档的流转情况提供流转状态监控、统计信息等。5)统计分析?工作统计分析支持按站点、栏目(频道)、角色、用户等条件统计;支持按信息稿件的不同状态进行统计;支持以EXCEL格式的统计分析报表、柱状图、折线图、文档等表现样式导出统计分析结果。?访问量统计支持按内容节点统计总访问人数、当日访问量、当月访问量、日访问量;支持按统计访问者的操作系统、浏览器、IP地址、地区;根据统计结果生成柱状、饼状等统计图。?日志统计系统自动记录所有进入系统的用户资料,包括记录操作用户的编号、姓名、进入时间、操作电脑IP等、业务模块处理的动作(增、删、改)等,支持对操作日志按照栏目及其最终文件、时间、操作员进行统计,做到对所有操作做全面的跟踪和记录,以便进行监控和审计。6)全文检索本期项目提供发布内容的全文检索功能,支持站内和站外两种搜索方式,能对发布过的信息进行分类检索。?支持全方位全网全文检索,包括网页文件、图片、附件中的WORD文档、PDF文档、EXECL表格、PPT演示文档、音视频资料等所有非结构化文件的检索;?提供按文档来源、文档状态、栏目、标题、正文、发稿人、创建时间、发布时间和关键词等多种组合检索方式,支持精确、模糊检索模式,提供日期、标题、关键词等多种检索入口,可实现多重组合多级检索,检索结果支持多种排序和分类统计;?支持跨服务器、跨数据库检索,系统通过栏目从全文检索库获取数据,栏目可同时对多个服务器、一个服务器的多个全文库进行检索,对百万篇文献的查询响应速度为亚秒级;?支持站点群垂直检索,支持对网站群中信息全文和TEXT、HTML、RTF、MSOFFICE、PDF等非结构化文件进行检索;?支持500并发用户同时进行检索访问;?具有强大的分词能力,可根据网站群的内容特点定制分词词典;?支持内容自动智能摘要;?支持标题与摘要关键字高亮显示。(2)建立信息公开系统根据国办标准和省、市、区要求,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子系统的完善,强化信息检索功能,实现依照主题和服务对象进行信息归类,使公众能够快速、便捷地查阅、获取政府信息。建立信息交换体系,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与政府门户网站群平台相关主站点和子站点栏目的自动同步,避免多次信息维护。(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依托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支持将访问者通过政府网站填报的申请信息进行预审、审核、回复等;?提供完善的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办理、反馈功能。?后台分角色分层级管理,支持自定义流转和权限配置;?支持通过流程控制实现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填写转办意见、转办相关部门、跟踪办理情况、限时短信提醒和催办、监督办理结果;?提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公示和办理进度查询;?提供完善的统计功能,实现按时间、按目录、按接收部门等方式自动统计公开的信息数量,支持根据各类基础统计数据和统计图表,并自动生成年度信息公开数据报告。(4)政民互动交流管理平台结合省、市要求和实际需求,政民互动平台应包括咨询投诉(领导信箱、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网上信访)、民意征集(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网上调查)、在线访谈(文字访谈、视频播放)、政务微博、公众论坛等多个子系统,实现各种意见、建议、咨询、投诉、举报等能基于统一平台进行受理、办理和反馈,形成渠道畅通、处置高效、监管有力的政民互动体系。1)咨询投诉前台:?区长信箱: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提供的在线写信功能,直接给区长写信。?信访信箱:广州荔湾门户网站提供“信访信箱”功能,方便从互联网上收集群众举报,筛选案件线索;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网上咨询:前台提供网上咨询功能,后台将提供对公众咨询问题进行回复功能。?行政投诉:前台提供行政投诉功能,后台将提供对公众投诉问题进行回复功能。后台:?依托荔湾区政务服务平台,由信访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管理员分权限统一受理各类信访件,支持通过政民互动交流平台系统,填写受理意见和转办意见,转办至相关责任部门办理。支持通过流程控制实现跟踪办理情况、限时短信提醒和催办、监督办理结果;?支持通过网站调用短信平台系统进行手机短信发送办理结果给信访人;支持信访件办理情况按需要在网站公示。2)民意征集民意征集系统由3个子系统组成:意见征集子系统、建言献策子系统、调查评议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要提供调查(征集、评议)项的生成发布、调查(征集、评议)结果管理反馈和调查(征集、评议)统计查询等三个模块。各模块的要求如下:?生成发布模块提供调查(征集、评议)主题的在线组织和管理发布,支持IP与COOKIS的过滤;?结果管理模块可实时统计和分析调查(征集、评议)结果,并支持对调查(征集、评议)内容的汇总和管理;?统计查询模块向用户提供调查(征集、评议)结果在线浏览功能,显示内容应包括调查(征集、评议)主题、调查(征集、评议)内容、统计结果及其图表显示。3)访谈播放根据省、市要求,访谈播放系统包括在线访谈(图文)和访谈视频播放两部分,投标人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确保满足两者分别运作和联合运行的实际工作需要。系统应达到如下要求:?提供问题预征集功能,支持访谈主题的预发布(提前一周),支持与访谈主题相关问题的预提交(提前3天);?提供访谈管理和提问审核功能,支持访谈的启动和关闭,支持访谈编辑对公众提问和嘉宾答复内容进行审核与记录;?提供登录管理功能,支持公众在注册登录后通过web页面进行观看发言;?提供主持管理功能,支持在主持人的组织下,嘉宾与网友围绕主题展开互动;?提供终审管理和生成发布功能,支持访谈结束后,系统能自动生成访谈回顾;?采用无刷新即时响应技术,确保响应迅速,互动服务平滑且连续。?提供视频点播、切换以及广告等功能,支持图片、文字、视频的同步互动;?支持多访谈的同时预提问、多访谈的同时进行;4)公众论坛提供一个定时开放的、专人管理的、安全高效的政务论坛系统。使之成为区领导以及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交流的平台。系统必须提供内容安全过滤和审核机制,确保在有效管理前提下提供一个双向交流的渠道。(三)广州荔湾网上办事服务平台(1)基本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3]15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3]69号)和广州市政府服务网上办理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荔湾区的实际情况对全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社会服务事项等网办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建设网上办事大厅荔湾分厅。重构采购人原网站上现有26个职能部门和22条街道的300多项服务事项及其他尚未进驻的事项至网上办事大厅,按省、市要求,根据荔湾区实际情况对进驻事项开通网上受理、过程办理、结果反馈等。★投标人必须承诺,最终交付采购人的系统,其网上办理功能可以由用户方根据实际自定义表格样式和办理流程,并达到省、市要求的网办三级深度。(2)办事目录梳理办事目录梳理分为市民办事和企业办事两种类别,从方便用户实际需要出发,结合荔湾区的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全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社会服务等网办服务事项,形成荔湾区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目录。事项目录信息必须包含:部门信息、服务事项信息、事项进驻信息。市民办事包括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婚育、收养、法律、公用事业、证件办理、等方面事项。企业办事包括企业开办、经营纳税、资质认定、招商引资、准营准办、设立变更、年审年检、破产注销、资质认证、对外交流、司法公证、投资融资等方面事项。(3)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需要支持满足荔湾区政府该进驻网上事项的网上服务,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网上咨询、在线办理、在线评价、办理结果查询、意见反馈等服务。未来新增加的进驻事项可由管理后台进行构建,实现网上办理事项发布。通过系统整合,开发数据接口,需要支持以后进一步整合区政务服务中心、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业务系统的发展要求。?办事指南系统提供许可业务办事指南的在线查询和下载功能,方便公众清晰了解许可的办理流程及业务要求。?表格下载市民和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直接下载各类办理事项有关申请表格。电子表格严谨规范,支持WORD、EXCEL等多种格式。?网上申请及办理市民和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可在线填写办理服务事项的申请,各单位可在线办理。?网上咨询提供网上咨询版块,市民和企业可在线发布关于网上服务事项的一些咨询问题。?在线评价提供在线评价版块,市民和企业可在线评价已办结的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办件查询提供各网上办事事项的办理进度公示表单,对于已经提交受理的事项,市民和企业通过网上办理服务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提供的查询方式,及时了解递交申请的办理进展情况,?结果通知将网上办事结果及办件状态信息除通过网上公示给市民查询外,还提供通过系统自动调用短信平台接口发送手机短信或邮件答复方式告知网上办事服务申请者。?意见反馈系统提供在线意见反馈版块,市民和企业可在线对服务事项业务办理提出宝贵意见。?个人服务门户个人服务门户将提供个人或企业注册功能,注册用户能够在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服务事项。市民和企业通过个人服务门户实现网上申办,通过手机动态验证码实现手机号码认证,以及可以订阅管理订制自己感兴趣的服务信息、查看相关资格信息、进行修改个人信息、查看事项办理、咨询回复等情况。?验证数据或身份系统自动生成手机动态验证码,调用现有短信平台接口,将验证码通过系统发送信息至市民的手机,市民通过在页面输入相应信息,完成对该次操作数据或者市民身份的验证。a.事项在线办理系统建立事项在线受理系统--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服务的网上办理业务审批管理平台,平台必须具备通用性和灵活性,以便为不同需求的业务定制相应的业务流程、处理程序和展示页面,未来可以根据新增加的事项快速构建网上办理服务功能,实现服务事项配置、发布与办理,从而满足个人和企业的网上办理服务需求;为市民、企业提供办事前、办事中、办事后的各项服务,减少百姓办事出行次数,降低办事成本,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模式。?办事过程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审批(处理)(-补正告知-补正受理)-(特别程序申请-特别程序结果)-办结-领取登记★投标人须承诺在线办理系统能提供在线办理事项的上述办事过程信息;同时,对于外置系统办理或非网办的事,提供办事过程信息录入系统,供事项办理单位实时更新录入上述办事过程信息。办事过程信息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对接同步。流程路由设计要求:1.支持多种流程路由逻辑:支持顺序、并行、分支、循环、条件等多种方式的流程路由设置。2.支持多级任意组合的 “与”、“或”、“非”逻辑,可设置任意的复杂条件来决定流程的流转方向。3.支持多种方式和多维度的经办人定义。?流程跟踪与监控1.提供流程跟踪功能:有权限的用户可随时查看具体流程当前所处的位置及流程详细的流转过程、经办人及办理人意见,方便流程的执行。2.支持通过直观的、可视化的流程查看方式。3.流程催办功能。在流程中要求所有步骤节点可按照需要设置催办功能,催办信息可以通过公文、短信、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提醒。b.电子表单工具为了方便面向个人和企业提供网上申请和填报,要求本系统中采用电子表单来实现这一功能。电子表单作为信息采集和在线填报和服务应用的基础系统,表单采用XML格式存储,提供如下功能:仿真纸面文档格式,提供完全可视化的设计环境,业务流程定义和业务数据与数据库表的匹配;支持填写提示和纠错,支持通过设计表单的校验规则,实现对填报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进行校验,确保所填数据可用;可灵活自定义使用电子表单的样式:提供多种表单控件,快速设计表单,提供多种模板;具备强大安全属性,访问权限不仅可以控制到文档,还可以控制到文档中的每个域;具备完备的安全控制体系,能与电子公章、数字证书集成使用,支持与第三方CA系统集成;c.工作流引擎可用于审批平台的业务流程定制管理,主要用来设计、解析和执行业务流程。要求能够对用户在流程设计时设置的判断条件进行自动校验,以保证按照预设的工作逻辑驱动业务流程执行。要求系统提供可视化的审核审批流程产品,以支持对承载数据的电子表单进行各环节的流转。?提供稳定高效的工作流引擎,支持常用的各种流程设计,支持自动和人工活动,支持并行路由、串行路由、聚合路由,支持条件分支、跳转和回退,支持子流程和子任务。?可视化的流程设计环境,支持完整的表单流转业务逻辑定义。?与表单的紧密集成,流程工具具备与表单工具所设计表单的强大集成能力,支持流程绑定单张或多张表单。?支持流程工作时限设定和逾时提醒,加入任务提醒和催办机制,内置时钟支持,允许对流程作业时间和流程各环节作业时间进行设定。(4)场景式服务场景式服务为市民或企业创建一个网上办事环境,按照业务逻辑作为引导分为“市民办事”和“企业办事”两个入口,以场景流程整合网上运行的事项和公共服务资源,为特定群体提供场景式的快速访问导航通道。?场景式服务栏目的主场景要能够灵活定义,每个场景的导航要能够可视化设计办理流程,如通过鼠标拖拉对子节点进行增、删、改。?每个场景有分支导航流程,支持定义不同的展现模版。?对于网站栏目中已有的办事信息,在设计场景式服务栏目的过程中,通过引用的方式将已有的办事资源拖拉到场景式服务栏目设计器中,采用FLEX技术进行展示。?办事事项资源信息被更新,场景式服务中的内容也同步更新。?对于网站还没有梳理的办事信息,在设计场景式服务栏目的过程中,可通过添加文档的方式完成信息的采集。?场景式服务栏目的展现支持FLASH的方式。(四)系统接口设计本项目必须提供基于XML标准、开放的接口,实现与相关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统筹相关系统与本项目数据对接。涉及的相关系统的相关源代码等,由采购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所有接口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信息同步接口?实现与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与广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市区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的共享交换,实现自动同步功能。?实现与区电子监察系统及区绩效考评与管理系统的对接,实现统一的行政审批监控与管理、绩效评估与管理,实现数据自动推送功能。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自动推送功能。?支持实现与广州市市民网页系统的对接。(2)与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等同步接口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同步对接,与区电子监察系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实现统一的行政审批监控与管理,实现数据自动同步功能。(3)提供一套XML标准接口,与其他系统推送及抓取数据资源?通过标准化的网络通讯协议和基于标准化的XML的数据格式,提供一个数据接口作为其他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标准,进行信息资源整合,且能实现自动读取功能。★投标人必须承诺完成上述接口开发与实施。(五)原有功能模块移植及历史数据迁移网站实施完成后,需要将原有网站所保留的功能模块和全站历史数据迁移到新的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中,要求发布后原信息无遗漏、无变更,各种属性保持不变。迁移数据需要确保其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完整性。原网站所保留的功能模块迁移内容包括:“荔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模块”(该模块采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建设,有完善栏目与信息索引号功能)、“荔湾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系统”、“荔湾区扶贫网”,以上系统的用户须整合到单点登录统一平台上。历史数据包括:原“广州荔湾”政府门户网站全站资源和信息、频道数据;原省网上办事大厅荔湾分厅数据;原函告系统;原信访系统;各原有单位子网站(包括部门和街道现有已建共36个网站)以上原网站的数据和历史数据存储于MS SQLSERVER中,历史数据约25万条,在数据移植工作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系统的相关源代码等,由采购人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六)其他要求(1)系统性能要求系统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60分钟。前台访问性能:?保证系统响应速度快,主页下载时间3秒以内;用户使用时无等待感,10万条数据查询或刷新时间不超过3秒,50万条数据查询或刷新时间不超过5秒。?可满足3000个用户同时登录的需要;可满足5000个用户匿名访问会话的需要;并发响应时间小于5秒。后台管理性能:?后台管理在线用户支持500个以上;并发100个用户持续运行72小时未宕机等高稳定性,完全可以满足60名以上信息发布同时工作。?单个管理用户登录后台页面的平均时间小于0.5秒,发布的平均时间小于1秒。?大规模并发的发布效率表现良好,50名编辑并发登录后台页面的平均时间小于3秒,50名编辑并发发布单篇稿件平均时间小于7秒。(2)服务器部署?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不能限制服务器部署台数,即不能以硬件绑定等方式限定采购人安装在特定服务器以及不能限定采购人只能同时把系统部署的服务器数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系统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的模式,整个网络的部署依照三层结构的原则,分别在Web层、应用层、数据库进行部署,同时兼顾整个系统的性能保证和网络安全保证。网站运行在云平台上,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给出具体部署方案。?系统支持双机热备功能,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利用原有资源实现系统的双机热备,配合完成备份系统、防篡改系统的部署。(3)运行环境及格式要求服务器端:可以适用于Linux或Windows2003/2008,数据库采用相当于SQL Server2008或oracle,中间件采用相当于Weblogic或相当于Websphere或相当于tomcat、apache等应用中间件;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第三方软件或许可(如:中间件等),须是投标人合法获得并得到相关第三方许可的,且不需由采购人另行采购。若第三方软件属于收费软件的,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注明名称和数量。客户端可适用于微软WINDOWS系列的各版本操作系统,浏览器能支持IE6.0及以上、360、腾讯TT、遨游、Firefox、Chrome等主流浏览器。?首页LOGO支持Flash动画效果,后台能够更换首页LOGO;?文档格式支持WORD、EXCEL、TXT、BDF等格式;?图片格式支持JPG、GIF、BMP等格式;?视频格式支持VCD、MP3、MP4、FLV、AVI、ASF、SWF、WMV、WMA、RM、RMVB等所有主流媒体格式;六、项目实施要求为保障广州荔湾区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项目成功建设,要求整个项目实施过程采用原型法的开发模式。在系统原型的基础上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开发。签定合同后45个日历天内需要完成系统的上线并试运行。根据项目目标和实施周期,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分阶段、有计划地完成本项目总体目标的建设工作。中标方与业主方签定合同后,需提交实施方案提交业主单位审核。业主方确认实施方案和计划后,由中标公司与各业务部门密切协助,进入实施环节,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方汇报。七、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发、实施和初步验收。初验后试运行三个月,通过项目质量评审合格后,即组织项目最终验收工作。八、质量控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软件质量保证机制,包括系统软件开发的规范化保证,要有统一的命名规范,良好的编码风格,统一的代码布局格式,详尽的程序注解等,对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质量评审,并提供评审报告。对软件的测试应贯穿于系统开发的始终,要提供详尽的测试计划、测试报告及结果分析报告。九、安全保障要求项目建设以信息安全为基础,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严格遵守业务流程和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应用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同时由于系统涉及政府运行数据,系统将从应用软件设计的安全性、中间件产品的安全性和存放地点的安全性三个方面保障系统达到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标准。1.系统应具备完善的访问控制、数据修改日志功能;2.系统应具有灾难恢复能力;3.系统的用户登录、信息交换等,需采取有效的加密方式进行传递;4.所有的门户交互信息必须经过内容安全过滤。5.整个系统完成后,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第二级并报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6.由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安全性检测,测试通过后方可验收。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十、系统测试要求1.系统测试系统测试由投标人在完成系统后进行的全面测试,主要针对系统对采购人需求的满足情况进行测试,只有全面系统测试合格后提交采购人进行测试。2.采购人确认测试采购人针对投标人提交的应用软件系统进行测试,主要是对软件的功能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允许软件进行验收或试运行。3.验收测试由采购人或监理机构组织对应用软件系统进行全面测试(包括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主要测试是否满足招投标文件、软件开发合同、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等相关要求。性能测试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测试方案、测试工具,并与监理机构共同测试。4.第三方评测系统界面及核心功能开发完毕及系统全部开发完毕后,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进行系统测试,第三方评测通过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5.安全测评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安全性评测,系统界面及核心功能开发完毕及系统全部开发完毕后,按相关安全法规由第三方评测机构进行,第三方评测通过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十一、项目验收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进入3个月的系统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无重大问题出现,且完成项目既定要求则组织系统验收工作,验收后完成系统交付并进入免费维护期。1.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用户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各种相关的系统软件,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注释清晰明了的、能够编译生成目前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的源代码(源代码须有详细的注释,注释不低于代码总量的30%)、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以及提供完整的安装系统,包括应用软件、运行所必须的附加软件、与应用软件有关的电子文档、源代码、安装配置及维护文档等,以CD-ROM和书面两种形式交付项目单位。只有文档齐全后才予验收;2.投标人必须根据系统设计方案提出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清单(包括需求调研、系统分析、软件设计、软件开发、系统测试、实施上线、运行维护等阶段的相关文档),采购人及其指定监理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国标的有关规定对验收规范进行修改和补充,经三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招标人将根据验收规范对系统每个部分进行逐一进行项目用户验收。3.系统验收参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执行,同时结合监理单位关于文档和系统测试方面的要求。4.系统验收时,投标人必须保证网站页面中没有空链接5.投标人必须提供测试报告或者进行现场实验,证明系统能够在积累1年的业务数据后满足相应的性能指标。十二、版权规定1.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后,其软件版权、使用权均属采购人所有。2.投标人应独立自主开发,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版权。3.★本次项目已包含“广州荔湾”及网上办事大厅的所有功能模块及其框架的部署实施费用,采购人可按实际情况安装部署在采购人所拥有的任何服务器等物理硬件上,无论是否在维护服务年限内,中标人都不得以实际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数量的多少而收取额外许可、实施费用。十三、项目文档要求系统进度应严格遵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中标人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括:(1)投标文件:《项目开发计划》(2)需求分析阶段:《软件需求说明书》、《数据要求说明书》(3)设计阶段:《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接口标准及开发指南》、《二次开发接口说明文书》、《公文交换系统接口设计说明书》,(4)编码阶段:《模块开发卷宗》、《编码规范》(5)测试阶段:《测试计划》、《测试用例记录》、《测试分析报告》(6)试运行/上线阶段:《试运行/上线计划》、《试运行/上线报告》(7)过程文档:《例会记录》、《开发周报》、《开发进度月报》(8)交付使用:《用户手册》、《操作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系统安装维护手册》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未经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所有的技术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十四、售后服务要求1.提供两年“门户平台”免费维护。服务期限内,要求投标人每年更新主站版面设计一次;免费提供版面结构和栏目调整、美工设计等服务;免费提供每年30日/人的个别新增功能需求开发服务。每年荔湾区两会期间、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时期、各特殊活动或节日需要维稳保障时期,提供网站监控保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2.在系统免费维护期内,供应商要提供有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及完善的响应机制。对系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维护、错误修正在内的全方位免费维保服务。3.维护期内供应商因维护软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4.供应商须制定详细服务计划,每季度对系统进行漏洞检查、安全监测及其他服务,防止系统发生故障。5.软件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6.如果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采用备份系统进行修复供甲方使用。7.软件开发售后服务系统终验后,投标人提供两年免费质保期,保障甲方系统顺利运行。在两年服务期限内,要求投标人提供栏目调整、图标的修改服务、每年网站界面风格设计一套、子网站模板风格设计2套、每年30日/人的新增功能需求开发服务(除栏目调整、图标修改以外)。以上服务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项目中,采购人无需另行付费。8.培训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其投标所用产品的基础培训。(2)投标人提供面向全区职能部门、街道等单位的全区性操作培训培训讲师及相关技术人员由中标人提供。(3)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4)培训费用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 ,所有的费用必须分别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第二章 付款方式说明(1)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5%;(2)系统开发完毕交付使用,进行三个月试运行,运行稳定,达到建设要求,用户在试运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整个项目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5%;(3)系统验收并运行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4)系统验收并运行两年后,通过甲方组织的运维考核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 第三部份附件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以下所附合同主要条款。附: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登记编号:技 术 开 发 合 同 书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委 托 方(甲方):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研究开发方(乙方): _______ 签订地点:广州签订日期: 2013年 月日 有效期限: 年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的技术开发,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根据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492)和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由开发方(甲方)与委托方(乙方)签订,并经开发及委托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492);3. 开发方中标的投标文件。以上文件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以上文件与本合同有差异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二、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1.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使用计算机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等实现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应用软件。2.合同签订的同时,双方共同组成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协调的最终决定机构,指定专门接口人员负责双方的协调事宜,并负责除合同本身之外的本项目其他确认事宜。具体组成方式及内容见《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章程》。3.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框架充分调查并与甲方协商后于本合同生效后5_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需求说明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实施,《项目需求说明书》将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4.若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同样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同样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5.,《项目需求说明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40_个日历日完成系统的开发。6.乙方开发的系统应具有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可扩展以及界面美观、大方的特点。7.为后期工程预留接口,并为后期工程的顺利开展作技术准备,包括以下:在软件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方面具有灵活性,方便以后能够扩充新的系统进来。8.系统设计要做到:代码标准化、模块标准化、文档标准化、测试标准化以及信息标准化。9.提交的成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系统的设计、研发、安装实施、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并同时以光盘形式向甲方提供计算机软件,即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应用软件全套软件,即系统的可执行程序。10.提交的技术文档:(1)用户调查与需求分析报告(2)系统概要设计方案(3)功能规格说明书(4)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5)系统模块设计说明书(6)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7)系统维护手册(8)用户操作手册(9)测试报告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代码(源代码须有详细的注释,注释不低于代码总量的30%)、使用手册等。11.培训乙方为甲方在甲方所在地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包括:(1)系统开发期间,乙方为甲方培训系统开发、系统维护人员,使甲方的技术人员能够自己维护和扩展系统的功能。乙方提供必要的师资、教材、实践环境和场地。(2)乙方将对甲方的系统用户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确保系统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培训内容为乙方开发的系统等。12.售后服务承诺乙方为甲方提供两年的免费售后服务(含系统试运行期间3个月的免费售后服务),为甲方作技术支持。服务期限内,要求投标人每年更新主站版面设计一次;免费提供版面结构和栏目调整、美工设计等服务;免费提供每年30日/人的个别新增功能需求开发服务。每年荔湾区两会期间、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时期、各特殊活动或节日需要维稳保障时期,提供网站监控保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1)系统开发完毕交付使用后,试运行期为三个月,如试运行期系统运行正常,达到用户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在系统试运行期共3个月内,乙方将对甲方的系统用户进行免费的培训,确保系统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培训内容为乙方开发的系统等。(2)在系统免费维护期内,供应商要提供有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及完善的响应机制。对系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维护、错误修正在内的全方位免费维保服务。(3)维护期内供应商因维护软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4)供应商须制定详细服务计划,每季度对系统进行漏洞检查、安全监测及其他服务,防止系统发生故障。(5)软件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6)如果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采用备份系统进行修复供甲方使用。三、义务和责任(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派出业务人员配合乙方完成本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2、甲方负责系统开发的主要系统管理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系统的技术资料,包括接口等。3、甲方有权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对乙方的开发工作进行督导。有关与系统开发相关的其他方面进行业务和技术资料交流时由甲方牵头进行,若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技术资料需先经甲方确认。4、甲方应按期按质的向乙方提供与系统开发相关的业务及技术资料,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投入合格的、充足的技术开发人员进行系统开发,提供所承担开发任务的全部软硬件环境,包括开发工具、开发场地等。2、乙方负责与甲方协商后提出《项目需求说明书》。乙方应按期按质的进行开发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公开本系统有关技术细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向甲方开发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而且应保证使受训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管理和维护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开发系统的技术。4、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应每周召开开发例会,向甲方通报开发进度。6、系统验收合格后,乙方免费提供两年的应用系统非数据结构改变的功能改进性维护及长期免费纠错性服务。四、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1最终的验收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本项目《项目需求说明书》为验收依据。2《项目需求说明书》的内容自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系统功能需求,如有减少或降低,须有专门说明,并经双方书面确认才能生效。五、研究开发计划(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拖延签署合同,以下开发计划中的时间应往后顺延)(请乙方补充)六、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二)本项目的总投资(即总费用)包括了研究开发经费、报酬、两年服务期系统维护费、乙方人员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共计元人民币( 万圆人民币整)。(三)支付安排:(1)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5%;(2)系统开发完毕交付使用,进行三个月试运行,运行稳定,达到建设要求,用户在试运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整个项目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5%;(3)系统验收并运行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4)系统验收并运行两年后,通过甲方组织的运维考核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七、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乙方。八、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在广州市履行。九、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系统开发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系统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完成开发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系统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十、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1、甲方在系统投入使用后,有关本系统上新业务的有偿开发,乙方可以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2、本合同规定的免费技术维护期满后,进入有偿技术支持期。甲方在上述的维护期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签订有偿技术支持合同,确定有偿技术支持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的方式和内容。十一、风险责任的承担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统研究开发受到影响,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共同协商调整开发工作进度。十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1、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给甲方的软件可执行代码及其技术文档等研究开发成果所有权及软件使用权由甲方享有;同时,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相关甲方资料提供给第三方。2、甲方可按实际情况安装部署在采购人所拥有的任何服务器等物理硬件上,无论是否在维护服务年限内,乙方都不得以实际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数量的多少而收取额外许可、实施费用或限制或通过许可等方式限制甲方的系统部署自由。十三、验收标准和方式为了保证系统的设计质量:1、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时间投入系统设计与开发中,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开发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变更。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接洽工作。2、系统在开发和试运行期间,甲方要定期进行审计和阶段评估。3、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技术指标,按《项目需求说明书》为准,双方联合组织专家成立验收小组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十四、系统推迟开通、延期付款索赔1、如果乙方未能按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492)中所规定的时间按时开通,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系统推迟开通索赔款(由于甲方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系统推迟开通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如系统推迟开通,给予一周的宽限期,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天罚款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3经双方确认,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系统推迟开通,则不在索赔之列。4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将不退还给甲方。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乙方需将前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退还给甲方。5如乙方开发的系统功能不能通过系统验收,则给予二周时间由乙方进行修改;二周后仍无法通过验收,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款,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额之20%的罚金,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6若因乙方原因,该系统在运行期间,若因应用系统原因而致客户资料或设备毁损,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7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则给予七日的宽限期,超过七日后,每天罚款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十五、争议的解决办法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议对合同做修改或补充,必须在所需更改的内容生效十日以前提出,经得另一方同意并鉴定、补充合同书后进行。2、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所在地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两者任选其一)。十六、其他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如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的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国家政策法律变更和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非甲乙双方人为因素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任何责任,并可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委 托 方: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研究开发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1.总则1.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遵循有关法律法规。1.2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1.3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2.1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2.2为了评标工作公平进行,参加评标的专家应实行回避制度。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3.1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2对于被拒绝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无须对投标人作任何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无效及废标5.1 具体要求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中有关要求。出现废标和投标无效时,按规定填写说明情况后,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6. 保密6.1除响应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任何时候任何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宣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询问评标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6.2凡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7. 评标原则7.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附: 评标文件1评标须知1.1.评标委员会的每个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回避:1.1.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1.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1.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2.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2.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2.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3.关于评标方案1.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1.3.2.评委应认真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1.3.3.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1.4.关于评标1.4.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评标工作的进度,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4.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4.5.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1.5.关于纪律和守则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1.5.3.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1.5.4.每个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1.5.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5.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关于评标责任1.6.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1.6.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流程2.1.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2.2.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2.3.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定2.4.报价响应性评定2.5.原型系统演示及答辩评估2.6.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评标方案3.1.中标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3.2.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3.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共同就每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2.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分。3.2.4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性检查,未能全部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3.3.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3.3.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3.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3.3.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3.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3.4.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3.4.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4.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3.4.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4.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3.5.价格响应性评估3.5.1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5.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25分。3.5.3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25(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3.5.4 评委检查每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3.6.原型系统演示及答辩评估3.6.1由有效投标人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委根据其原型演示及答辩表现,依据以下第4点的“原型演示及答辩响应性评估表”中的“评审内容”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分,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 3.6.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分。3.7.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7.1.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原型演示及答辩评估权重303025153.7.2.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原型系统演示及答辩得分;3.7.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7.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4评标表格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投标人: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审查类别审查内容是否符合不符合项说明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商务部分(第一部分3.1点等)技术部分其他联合体投标是否已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非联合投标不检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其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表二、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30)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得分4总体方案对项目的总体需求的理解程度,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先进合理。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对项目的范围把握准确,总体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实用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软件产品的功能与核心技术点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功能规格要求响应情况、电子表单和工作流引擎产品功能规格响应情况4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门户网站策划与设计网站策划、栏目规划、界面设计响应情况;提供产品化的解决方案;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软件系统架构与用户需求吻合4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网上办事大厅大厅窗口、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申请及办理、网上咨询、在线评价、办件查询、结果通知、意见反馈、个人门户等响应情况4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功能响应情况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区长信箱、信访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网上咨询、行政投诉等互动功能响应情况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场景式服务管理平台场景式服务场景的可视化定义、定义不同的展现模版、流程能通过拖拽的方式实现等响应情况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系统接口设计各类系统接口响应情况,能否实现自动同步、推送等功能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售后服务质量,对故障处理和问题的响应性等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培训方案响应情况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表三、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3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5投标人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具有软件企业证书,得2分;具有CMMI3或以上证书,得2分;具有ISO9001证书,得1分。3投标人信誉情况:提供证明复印件副省级以上城市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银行颁发的AAA级或以上资信证明,每个1.5分,满分3分。2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质(项目经理在投标方任职3年以上,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的社保证明)具有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得2分。2项目实施团队能力情况(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同时具有计算机硕士(全日制)或以上学历及计算机专业高级资格证书,每个得0.5分,最高不超过1.5分;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证书得0.5分。一人同时具有以上多个证书,按最高分值项计算,不重复计算。5投标人在广州的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广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非本地公司在外地购买社保的必须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在本地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在本地工作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小于30人,得0分; 30人,得3分,其中,多于30人的,每多1人加0.2分,满分5分。6投标人2010年以来具有政府软件开发项目经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每个0.5分,最高3分;若属于政府网站开发设计项目,每个加0.5分,最高加1.5分;若属于政府网上办事或行政审批系统开发设计项目,每个加0.5分,最高加1.5分。3投标人软件研发能力情况,提供软件著作权或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取得的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准)每个0.5分,最高2分;具有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的,加0.5分;具有网上服务平台的,加0.5分。满分3分。1.5投标人在广州本地的综合服务支撑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总部在广州得1.5分,投标人在广州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得1分,其它得0分。22012年经营业绩情况,营业额:(单位:万元)1500万或以上,得2分;800万或以上、1500万以下,得1分;其他0分0.5投标人2012年度在广州纳税(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得0.5分;没有得0分。表四、原型演示及答辩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15)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5网站群内容管理前后台演示:如如何建站、管理栏目、发布信息等。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只采用PPT等方式演示的,最高得分不超3分。5网上办事大厅演示:如在线提交办件申请,然后转到后台系统进行预审、受理、审批、办结、出件,网上办事大厅显示办事进度。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只采用PPT等方式演示的,最高得分不超6分。3网办事项图形化业务表单定制工具演示:1、可通过图形化工具定制各种业务表单。2、表单集可绑定不同数据源的数据表。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投标人若没有系统演示,只采用PPT等方式演示的,最高得分不超1.5分。2答辩响应情况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第三章 样表格式附件1-1投标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根据贵方发布的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1.项目投标总价见所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格”。2.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移动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年 月日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计价格(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2345总价格(小写)大小写应一致总价格(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差异差异原因(若无差异,此表留空) 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序号内容提要响应章节投标人须将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号指标响应的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 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7、公司财务情况:年份年营业总值(IT业务)总净利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1020112012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IT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公司标记样本 公司公章样本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盖章):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具有认证资质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姓名部门和职务职责常住地获得认证资质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件1-8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序号工程名称规模/造价完成时间选用系统产品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此表可延长)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说明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产品详细报价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及性能说明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2、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提供了该产品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有请标注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备注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2保修期后售后服务3培训方案(可用附页)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售后维护和培训项目说明价格备注总 计(此表可延长)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清单》中相关内容页见页见页见页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此表可延长)填表说明: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 附件2-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的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政府采购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领取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二、提交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三、依法参加开标、唱标等活动;四、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托人确认的质疑函、投诉书;五、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谈判;六、办理交货、参加工程验收、提供服务。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委 托 人(公章):2013年 月 日 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我方为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3-ZB0492)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已于 年月日以_____方式划入你方帐户。附件为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负全部负责。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 标 人(法人公章):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