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兰州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兰州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已由兰州市皋兰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皋发改行审(2020)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罗官村肖家窑东北侧

2.3项目规模:兰州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占地约66.45亩,新增建筑面积9173.59平方米(其中办公楼1801.2平方米,预处理车间1777.1平方米,好氧发酵车间1447.3平方米,污水处理车间1189.81平方米,门卫室2处共92.82平方米,消防泵房92.11平方米,污水处理池两处1538平方米,消防水池210平方米,给水泵房153.22平方米,雨水收集池103.03平方米,锅炉房(沼气锅炉)、沼气发电机房(采用自发自用)503.75平方米等);建设厨余垃圾接收、分选、制浆预处理系统一套,厌氧发酵系统一套,沼渣再处理系统一套,废水深度处理系统一套,配套除臭、动力系统、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

2.4总投资:约4138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 24328.04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总工期:17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1日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租用、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设备采购的资格:为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是授权代理商,则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3.2投标人可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投标人的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2019年度或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6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及设备采购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4)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质量员4人、安全员3人、资料员1、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其中:

3.6.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6.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6.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8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建〔2016〕5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6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更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20层001号

联系人:何部长

联系电话: 139*****981

招标代理机构: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 吕工、赵工

电话:****-*******-****139*****976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总承 无害化处理 厨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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