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数公示]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预告

[参数公示]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预告

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及编号: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SDGP****************06)

编制时间:2021年6月18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是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全面分析研究广饶县生态环境状况,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开展十四五生态保护系统评估及重大项目工程研究,编制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项目为1个包,预算资金5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服务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规划。具体时间以省生态环境厅、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和广饶县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要求为准。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日:自2021年6月19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6月21日17: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

地址:广饶县乐安大厦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50米路北青年创业街区E座312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152*****794

附件:本项目服务要求

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全面分析研究广饶县生态环境状况,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开展十四五生态保护系统评估及重大项目工程研究,编制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项目为1个包,预算资金50.00万元。

二、本项目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本项目总体规划编制拟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前期研究阶段,第二阶段为规划编制阶段,第三阶段为论证报批阶段。

1、资料搜集

收集整理广饶县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以及国家、全省和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等方面的数据资料,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和可靠性分析,建立基础数据库。

2、现场调研

赴各镇街以及县直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现状、监测能力、管理体系等方面展开深入调研,掌握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情况,为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3、前期重大问题分析

全面梳理资料收集及调研结果,结合“十三五”期间相关规划、攻坚战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完成情况,分析各领域污染特征及污染现状,总结分析“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成功经验与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进而提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大事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规划体系的初步考虑。

4、规划编制阶段

4.1编制规划初稿。

根据前期调研和重大问题分析结果,编制广饶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采购初稿,并与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进行初步对接。

4.2形成论证稿。

完成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采购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形成规划论证稿,提交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后,根据意见对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4.3论证报批阶段

按照国家、省级、市级和广饶县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落实相关部门会签意见,形成报批稿。

5、编制依据

5.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5.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

3.4山东省、东营市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

6、成果形式

形成广饶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批稿)。

7、服务期限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规划,具体时间以省生态环境厅、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和广饶县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要求为准。

标签: 规划编制 保护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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