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通县10家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进行公示的请示

关于对大通县10家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进行公示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源头治超工作,切实抓好治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2011年第84号令)和省市治超办相关工作要求,经源头摸底排查,确定大通兆顺废弃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大通县的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现申请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6月18日

监督电话:****-*******

妥否,请批示。

附件:副本源头单位排查表汇总表.xls

大通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监管 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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