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溪初中校园创文整治户外高清LED显示屏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第三次)
关于桂溪初中校园创文整治户外高清LED显示屏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第三次)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桂溪初中校园创文整治项目户外高清LED显示屏安装工程
(二)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内容包含户外高清LED显示屏及控制电脑、音响安装,包括电源接入及安装电缆等,参数详见清单第30项。
(三)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
(五)工期要求:1个月。
(六)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相关质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有预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暂估价的20%,到货后付至暂估价50%(含甲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暂估价70%(含甲方支付农民工工资),财政评审后支付至中标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报价方式:本项目暂估价约50.743万元,按财政评审价下浮12%作为最高控制价,以第三方审定工程量为准,按照财政评审单价进行结算。(本次报价下浮比例≥12%为有效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经营范围包含电子显示屏安装;
(三)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承诺函;
(五)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以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价。如出现报价相同无法确定中标单位时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为最高限价)。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但不得缺少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三)提供相应承诺函(无重大违法承诺、无质量问题承诺)。
(四)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5日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现场缴纳200元报名费),报名时提交附件3报名表。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标时间: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小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凭银行转账回执单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纳账户。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招标文件约定及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00326。
十、招标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公司报价、资质等进行审查。 未尽事宜以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联系人:练先生;联系电话:134*****846。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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