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烟机零配件寄售采购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烟机零配件寄售采购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烟机零配件寄售采购项目四标段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烟机零配件寄售采购项目四标段
2.2招标内容:2021-2023年烟机零配件_仓储物流、条烟输送及装封箱机零配件标段,中标家数3家(1.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品种为预计采购品种,实际结算以实际下发订单为准。2.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招标人有权利调整采购数量,采购数量按照实际发生为准,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标段计划采购金额。)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中标人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期分批送货,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地点:长春市、延吉市。
2.5供货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2.6 交货期:交货时间为每批订单下达后一个月内。
2.7质保期:至少1年。
2.8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有寄售能力。
3.2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最新公布的交易供应商;投标人提供近期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交易资格证明(2019年度或2020年度交易监管网技术服务费缴费证明或网上截图),招标人提供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最新公布的网上交易供应商名录。
3.3近三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至今)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黑名单”。
3.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请将(1)营业执照副本;(2)近期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交易资格证明(2019年度或2020年度交易监管网技术服务费缴费证明或网上截图)(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官网截图;(4)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2@qq.com)(邮件主题备注:烟机零配件四标段C-*******+公司简称),确认无误后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请将相关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金融支行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08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795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43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陈爽
邮箱:********32@qq.com
202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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