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沥青采购(二期)招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沥青采购(二期)招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沥青采购(二期)招标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36.6%:63.4%。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二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194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7]19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6.6%:63.4%,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1建设地点: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
2.2项目规模: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起自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经松坎镇、大河镇、马鬃乡、蒲场镇,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长118.918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110.028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0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8.890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
2.3建设工期:0天
2.4标段划分: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沥青采购(二期)D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沥青采购(二期)A包
合同段施工合同段材料规格单位小计(吨)合计(吨)交货地点A包重遵路面 23标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吨2181.03 20216.19贵州黔和物流有限公司盘江库改性沥青SBS16106.41 乳化沥青PC-2型366.27 PC-3型767.07 BC-1型79.13 橡胶沥青 716.28 D包重遵路面 24标改性沥青SBS吨15436.99 17494.55贵州黔和物流有限公司盘江库乳化沥青PC-2型694.80 PC-3型657.20 BC-1型60.80 橡胶沥青 644.76 重遵路面 25标改性沥青SBS吨11982.06 14223.39乳化沥青PC-2型794.25 PC-3型690.64 BC-1型133.61 橡胶沥青 622.83 注:用于生产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所使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必须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基质沥青品牌一致。(三)计划供货日期: 2021年6月至公路项目结束。
注:用于生产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所使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必须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基质沥青品牌一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代理商,具有石油沥青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若拟投标的沥青为进口品牌,则代理商必须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拟投标代理的沥青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同时检测单位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人所代理的沥青产品必须与检测报告中沥青产品一致。3.2 2020年资金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大于1。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至多允许中2个合同段。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一个生产商(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来参与本项目两个合同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9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9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获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9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三)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异议回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等有关材料,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厅不予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电话:****-********;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管处,电话:****-********。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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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财富中心B座14楼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550001 |
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人: | 侯裔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代理商,具有石油沥青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若拟投标的沥青为进口品牌,则代理商必须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拟投标代理的沥青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同时检测单位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人所代理的沥青产品必须与检测报告中沥青产品一致。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2020年资金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大于1。附录3 业绩要求无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未被责令停业,未暂扣或吊销执照,或未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未发生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未发生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印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款)。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若为授权代理人签署,应提供授权书(或者委托书)复印件。若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函、承诺函签署的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以内。(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并符合投标人须知3.4.1款的要求: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扫描彩色打印件);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具备开具保函资格,则必须由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投标人须知3.7.4款的要求;(正本一册、副本一册)(7)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1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1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的要求;(3)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的要求;(4)投标人的业绩能力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要求;(5)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4的要求;(6)投标人的其他状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5的要求;(7)投标人未出现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三条第(三)、(四)(五)、(六)规定的情形。2.1.4供货组织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详见后表2.1.4补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开启,并当场宣读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报价,当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经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保持不变。补2.1.12.1.3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报价及承诺函文字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进行修改和删减;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4)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下列情况:a.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b. 投标函上的投标报价超出了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c.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d. 提交了调价函;e. 开启的外层封套合同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合同段编号及投标函载明的合同段编号不一致;f.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1.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制造商或者供应商业绩(10分)2、营业收入情况(10分)3、资产负债率(5分)4、营业利润率(10分)5、售后服务、供应保障方案(30分)6、评标价(35分)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1.4(1)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10分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10分近三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每完成一个沥青销售合同,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万吨的加2分,即每提供一个合同加2分。(业绩认定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认定时间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为代理商投标,则业绩认定对象可以是代理商,也可以是授权给代理商的沥青生产商(制造商)。)2.1.4(2)营业收入10分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10 亿元,得10分;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8亿元<10 亿元,得8分;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6亿元<8 亿元,得6分 ;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3亿元<6 亿元,得3分;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总收入<3亿元,得1分。10分以2018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作为评分依据。2.1.4(3)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5分资产负债率≤70%,得5分;资产负债率>70%≤75%,得3分;资产负债率>75%≤80%,得1分;资产负债率>80%,不得分5分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作为评分依据。(审计报告还未出具的,须提供经审计单位盖章的资产负债率证明材料。)2.1.4(4)营业利润率10分营业利润率>5.5%,得10分;营业利润率>4.5%≤5.5%,得7分;营业利润率>3%≤4.5%,得4分;营业利润率≤3%,得1分;10分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作为评分依据。(审计报告还未出具的,须提供经审计单位盖章的营业利润率证明材料。)2.1.4(5)售后服务、供应保障及优惠条件方案30分①售后服务完善,措施合理,支付条件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设定条件;(7分)7分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满分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为5人时,该平均值以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②提供供货保证,承诺保供;(8分)8分③有详细、可靠的组织供货方案、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15分2.1.4(6)评标价35分(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其中:E1=0.1;E2=0.05。2.1.4(6)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中列明的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价的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4、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2.1.4(6)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详细评审标准1. 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文字报价2.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补充条款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通过第一信封的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文件;若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2名,评标委员会应讨论是否存在竞争性进而确定是否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若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1名,应按相关规定重新招标。2、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业绩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2)2020年营业利润率高的投标人优先(3)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4)较早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优先。3、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仅作为签定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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