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兴安盟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兴安盟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兴安盟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8日17: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4日09: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蕊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兴安盟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2203-0702-T-GK-********-1

项目名称: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核酸采样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临床检验设备核酸采样车2(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0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核酸采样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蕊

电话:***-********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防控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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