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兴镇委员会安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兴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安兴镇委员会安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兴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

《安兴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杜丹区安兴镇委员会

牡丹区安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兴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和山东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我镇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菏泽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整治。以流域为单元,统筹自然生态各种要素,科学规划,把治水与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现代科技解决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管护并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统一标准,规范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镇河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3%;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到203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6%;镇重要河道基本保有生态基流;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

通过持续不断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镇河湖变得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牡丹区”的总目标。

(四)工作思路

按照分类施治、统筹考核、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实行“全面排查、系统整治、巩固提高”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全面排查。即开展河湖问题排查工作,查明问题、摸清底数。第二步,系统整治。即针对每条河湖存在问题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定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第三步,巩固提高。即在河湖水事秩序走上正轨、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续利用。

二、组织体系

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1.设置方式。镇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在镇党政办公室。

2.工作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健全镇、村两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

2.落实山东省和菏泽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

4.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

2.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3.组织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

4.组织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或清退意见。

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

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

7.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

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

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湖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实行河湖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行政村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4.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3.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4.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

2.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河湖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涉及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

四、保障措施

1.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2.要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

3.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认真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要逐年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落实工作标准、控制时间节点。

五、严格考核

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2.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考核结果要作为各行政村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宣传引导

1.各行政村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2017年11月底前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2.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教育,增强河湖保护意识。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要增强河湖保护意识,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中共杜丹区安兴镇委员会

安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日

附件1:安兴镇镇级重要河湖名录及河长设置

总河长

常亮、王胜仓


副总河长

田征、郭新国、姜宁、郁静静


河流流域

镇级河长

河段

村级河长

河管员

丰产河

王胜仓

安兴段

田绪江178*****500

侯巨爱

任楼段

王振武159*****104

左巧玲

张庄段

张培燕136*****546

单艳丽

姜庄段

姜士周178*****533

杨翠华

张楼段

张振起178*****535

田桂钦

许垓段

许新海178*****531

刘志刚

太平溜河

王胜仓

船郭庄段

郭新合158*****799

刘翠兰

国庄段

国林聘178*****505

高香芹

肖庄段

李启文178*****518

侯凤喜

倪庄段

倪丙田178*****512

朱美莲

李集段

李信要178*****510

陈桂梅

刘楼段

李信要178*****510

陈桂梅

宋河段

李良稳178*****520

杨翠香

赵庄段

赵明印178*****509

靳发莲

孙庄段

杨脉龙178*****523

肖春兰

安兴河

王胜仓

安兴段

田绪江178*****500

侯巨爱

船郭庄段

郭新合158*****799

刘翠兰

西桥段

张效军178*****507

田爱萍

孔楼段

孔凡国178*****508

宋锁兰

赵庄段

赵明印178*****509

靳发莲

胡集调水干线

王胜仓

田楼段

田念军17805307502

张美霞

姚庄段

田宇更13853051672

张爱芹

八里沟

郁静静、姜宁(兼任)

安兴段

田绪江178*****500

侯巨爱

应楼段

应建全17805307637

宋荣华

任庄段

任建成17805307627

郑美兰

中学沟

郁静静郭新国、田征(兼任)

国庄段

国林聘178*****505

高香芹

冯庙段

冯兴科17805307571

许爱丽

安兴段

田绪江178*****500

侯巨爱

冯庄段

冯兴波17805307530

黄巧荣

吕楼段

毕永波17805307529

邢翠娥

附件2:安兴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

职 责

镇组织办

牵头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镇宣传办

组织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镇农委

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湖保洁,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镇经委

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清洁生产,严格环境准入;推进河湖周边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镇科委

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

派出所

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

财所

负责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和安兴镇河长制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配合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和河湖管理保护生态补偿制度,协调落实补偿资金。

人社所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河长制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制定河长制工作激励政策并监督实施。

国土所

负责协调河湖管理保护用地工作;负责办理河道采砂管理和矿泉水、地热水管理工作中的采矿许可证;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土管所

负责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积极保护河湖生态空间;结合乡镇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负责推进乡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整治填堵、蓬盖河道以及侵占河湖水域、沿河湖违法建设行为。

交管所

负责推进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运输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并监管管理;负责协调航道及码头附近水域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河湖沿线公路、桥梁的建设和维护。

镇水管所

负责水资源的管理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培训;组织拟定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通报;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组织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负责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土保持、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等;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和户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的法规规章宣传工作。

镇经管站

负责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农作物肥料利用效率;强化农艺服务,提高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镇林业站

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指导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依法办理河湖阻水林开发手续。

镇畜牧站

负责推进渔业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水域净化养殖,引导水产养殖户采取生态、环保养殖方式,严格控制水产养殖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镇卫计所

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安全的卫生监督工作

镇审计所

负责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实施审计监督,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镇环保所

牵头《水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和《山东省落实《水污染让只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

镇司法所

负责组织协调河湖管理保护有关法规规章的编制和修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的法规规章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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