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第街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服务(第二次)征集公告

高第街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服务(第二次)征集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高第街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高第街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服务(第二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林工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步行街区西南部的高第街。

四、项目概况:高第街改造项目总投资约8516万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步行街区西南部的高第街,西至起义路、东至北京路,长约550米,改造范围包含主街、次街、许地片区。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二)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内容为高第街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签发的《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精神和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含相关的调查工作),并配合招标人(甲方)开展报告的评审及报批工作。

根据政府工作相关要求开展高第街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风险识别,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和分析结论。

(三)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196864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6月23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6月23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珠江监理招标部)。

(三)开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14时3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四)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编制社会稳定风险篇章(含相关的调查工作)的业绩证明(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

(五)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六)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两次征集失败,征集人可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中优选中标单位。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联系人:杜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十五、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开征集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开征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现将本项目在开评标期间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以及14天内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的各类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

二、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安排1名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工作,投标人代表进入大楼前须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身份证原件信息和防疫信息登记、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二)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现场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人流较多时,必须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征集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附件二:

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本人自前28天至今为止身体健康情况:1.□本人核酸检测结果正常且在有效期内,当天穗康码显示为绿码,没有到过高风险地区,身体健康正常。2. □其他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情况属实。


承诺人: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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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公告 编制服务 社会稳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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