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双排轻卡送水车及正循环钻机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单、双排轻卡送水车及正循环钻机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德惠市等24个市、县(市、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就吉林省县级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项目单、双排轻卡送水车及正循环钻机机械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内容:

  1.1招标项目编号:2013HYG0729;

  1.2采购内容:一包:双排轻卡车18辆及配套送水罐18个;

  二包:单排轻卡车9辆及配套送水罐9个;

  三包:250型车载式正循环水钻井机7台。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供货期:一包、二包为签订合同后一个半月内;三包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1.5供货地点: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抗旱办公室指定仓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1供应商要求在国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一包供应商为汽车经销商或生产商;三包供应商应为钻井机生产商;

  2.2一包、二包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三包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3一包、二包配套水罐部分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并提供生产许可证;

  2.4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

  2.5一包、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同样均应满足上述要求。三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供应商请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3单元506室)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售价为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玲

  电 话:****-********183*****9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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