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口论证公示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口论证公示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口论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 | / |
七、 申请理由:为应对各种险情,须使用可靠性更高的警用设备,为保证公安干警的生命安全,更有力的打击各种犯罪,故申请购买进口的警用装备,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石峰 | 副教授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顾晨辉 | 副教授 | 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
陈子彬 | 中级工程师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郁文晋 | 高级工程师 | 公安海警学院 |
蒋华芳 | 三级律师 |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为应对各种险情,须使用可靠性更高的警用设备,为保证公安干警的生命安全,更有力的打击各种犯罪,故申请购买进口的警用装备,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宁波市邱隘镇郡杨路260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附件信息:
2.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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