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关于部分装备器材采购公告
某部队关于部分装备器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18 16:14:19 截止时间:2021-06-28
主要内容
某部队关于部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某部队关于部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人:某部
2.2项目名称:某部队关于部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2.3项目编号:ZKGSF(ZB)-********
2.4招标内容:
包一(项目编号:ZKGSF(ZB)-********/01):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
(1) | 服务器I型 | 台 | 2 |
(2) | 服务器II型 | 台 | 2 |
(3) | 服务器(加装固态硬盘) | 台 | 6 |
(4) | 80KW发电机(含安装) | 台 | 1 |
(5) | 10KW便携发电机 | 台 | 1 |
(6) | 220V便携移动电源 | 台 | 2 |
(7) | 3匹挂式空调(含安装) | 台 | 1 |
(8) | 5匹立式空调(含安装) | 台 | 4 |
(9) | 温湿度计(带网口) | 个 | 10 |
(10) | 光端机2.5G传输光板卡 | 块 | 2 |
(11) | 光端机传输光板卡 | 块 | 2 |
(12) | 光端机电口板卡 | 块 | 2 |
(13) | 光端机2M线板卡 | 块 | 1 |
(14)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台 | 2 |
(15) | 短波天线测试仪(驻波测试仪) | 台 | 1 |
(16) | 射频信号源 | 台 | 1 |
(17) | 光功率计 | 部 | 2 |
(18) | 交流电相序表 | 台 | 1 |
(19) | 电视大屏(含安装) | 套 | 2 |
(20) | 智能会议平板(带支架及附属配件) | 套 | 2 |
(21) | 便携式投影仪 | 台 | 2 |
(22) | 硬盘录像机 | 套 | 1 |
(23) | 八口以太网交换机 | 个 | 10 |
(24) | 8口智能网络PDU | 个 | 3 |
(25) | 16口智能网络PDU | 部 | 5 |
(26) | 49寸带鱼屏 | 台 | 5 |
(27) | 3080ti显卡 | 个 | 5 |
(28) | 机械键盘 | 个 | 50 |
(29) | 键盘托 | 个 | 12 |
(30) | 耳机延长线 | 个 | 20 |
(31) | 华为服务器备用SSD2T硬盘带托盘 | 块 | 10 |
(32) | 联想服务器备用SSD2T硬盘带托盘 | 块 | 10 |
(33) | 不锈钢小推车移动双层置物架 | 辆 | 6 |
(34) | 插板 | 个 | 20 |
(35) | ODF配线架 | 个 | 3 |
包二(项目编号:ZKGSF(ZB)-********/02):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
(1) | UPS蓄电池(含安装服务) | 块 | 120 |
2.5预算金额:
包1:*******.00元
包2:360000.00元
总计:*******.00元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2.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日历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项目编号:ZKGSF(ZB)-********/01):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以上(包括三级)保密资格证书。
3.6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在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
3.8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军队列入投标失信的“黑名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0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保密组织和完善的保密制度,未发生过失泄密事件,应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书。
包二(项目编号:ZKGSF(ZB)-********/02):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在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
3.7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军队列入投标失信的“黑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9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具有健全的保密组织和完善的保密制度,未发生过失泄密事件,应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11: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发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智海写字楼2008室。
4.4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
4.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并写明对本项目的授权)
(3)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并写明对本项目的声明)
(4)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以上(包括三级)保密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1年7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7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7.1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2*****013
8.2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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