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扬家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XXZB宁- 13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扬家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已经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宁发改许准字[2013]58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市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扬家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宁远县舜陵镇春陵路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规模:约1193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0万元
2.5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6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没有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记注册并经审核成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临时注册会员(网址:http://www.nyggzy.cn,注册事项可进入网站查看通知或进行咨询),未申请注册入库导致无法参与投标报名或投标的,责任自负。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箱(********82@qq.com">********82@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7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监察局、宁远县发改委、宁远县住建局等部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市场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7*****771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梅湾路翠园一巷1号(市地税局下50米)
联系人: 李女士 137*****893 电话(传真):****-*******
宁远县扬家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YZXXZB宁-1302招 标 人: 宁远县市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八月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8第六章图纸………………………………………………………………………6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9 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ZXXZB宁- 13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远县扬家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已经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宁发改许准字[2013]58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市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宁远县扬家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宁远县舜陵镇春陵路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约1193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0万元 2.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2.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2.8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9招标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没有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记注册并经审核成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临时注册会员(网址:http://www.nyggzy.cn,注册事项可进入网站查看通知或进行咨询),未申请注册入库导致无法参与投标报名或投标的,责任自负。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箱(
********82@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7楼)。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监察局、宁远县发改委、宁远县住建局等部门。10.联系方式招标人:宁远县市场服务中心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37*****771招标代理机构: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梅湾路翠园一巷1号(市地税局下50米)联系人: 李女士
137*****893电话(传真):
****-*******2013年8月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宁远县市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周先生电话:
137*****77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梅湾路翠园一巷1号联系电话:
****-*******1.1.4项目名称宁远县扬家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宁远县舜陵镇春陵路1.2.1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1.3.1招标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保修承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82@qq.com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2、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 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82@qq.com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yzztb.org)上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yzztb.org)上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9)投标函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一份。说明: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户名称: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宁远支行帐号:
****************4776 开户名称: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远支行帐号:
****************667 开户名称: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九嶷路支行帐号:
****************01(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宁远县扬家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是“宁远县扬家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3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及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都应由投标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签章,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进行核对和确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6.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3.6.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2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宁远县舜陵镇东溪路招标人名称:宁远县市场服务中心投标人全称: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3 年8月21日上午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7楼)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 年8月21日上午9时 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7楼)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 (2)开标顺序:见投标人须知部分正文5.2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类评标专家 4人。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招标人评委资格:进入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和水平。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形式;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中标人须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转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账户待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人直接提供给中标单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文件的时间计算;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通过文件或网上公布等形式作出的通报、录入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提示系统、发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形式,均为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当相关部门或机构没有同时确定其程度为一般或是严重时应当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同一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计算: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文件发布的时间——网上公布的时间;有权部门公布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为确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当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经查实的事实有出入时,以经查实的事实为依据,如证明文件相对经查实的事实对投标人有利时,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计算。10.1.3工程获奖情况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上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上年度情况为准,凡上年度(或上个半年)上述奖项尚未正式发文宣布的,以再上1个年度(或再上1个半年)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本招标项目对/ 奖项不予加分。10.1.4企业安全认证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10.2合理价合理价本工程合理定价为:600000元(陆拾万元整)。【具体合理定价预算书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网上发布,最终合理定价以最新发布的为准。】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作出说明及是否采纳的决定;招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所作出的调整,应当在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投标人应当接受并响应最终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两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以便查验真伪,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日历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或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向宁远县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从保证金中扣交)。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 工程类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 施工员 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 安全员 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 质量员 岗位资格证书。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10.14.2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关键岗位人员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4)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规定的时间,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规定的时间,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二部分内容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资料;(8)承诺书。(9)建筑工地“创卫”、文明施工承诺书(10)宁远县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二)商务标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3.2 投标报价3.2.1合理价即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任何报价。3.2.2投标报价为固定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投标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中标后不得因此而调整合同价(工程量增减与设计变更除外)。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无息)。3.4.3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无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6 合格材料3.5.1本工程主要结构材料使用(另行约定)。3.5.2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须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的主要材料符合相关规定,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材的品牌合格证检验报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为原件);主要材料的技术性能,特殊性能。3.7 资格审查资料3.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须附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3.7.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7.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3.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商务标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本工程合理价;(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属招标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的人员;(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有过参与、指导、咨询等行为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投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2-1: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开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保修承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记录人: 监督人员:年月日附表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招 标 人: 序号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标识情况备注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识情况记录无异议,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识情况记录有异议,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提出,并说明理由:招标人:记录人: 监督人员:年月日附表2-3:投标人身份证明验证表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人身份证明验证表序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关情况记录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招标人签字/日期:监督人员签字/日期: 年月日附表2-4: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附表2-5: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表述内容与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省建设厅文件规定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若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若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详见本章附表3-32.1.2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原件提供是否齐全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原件; …………详见本章附表3-4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3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详见本章附表3-5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4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若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2、投标人没有接受招标人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3、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得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上述若有一条不符合,则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详见本章附表3-6条款号编列内容3.2合理价检查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是否涵盖全部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检查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是否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要求签字和盖章。3.5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随机抽取时间:宣布评审结果后随机抽取地点:开标室3.5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1、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宁远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抽取,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将代表各投标人号码的球放入随机摇号机内后,由招标人代表来开启摇号机,随机抽取3个号码,第1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2、通过随机抽取的号码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3、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4、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示本人身份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条款号编列内容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3-B:废标条件核验原件的具体要求没有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9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检查其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并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规定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名义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对照检查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是否涵盖全部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3.2.2 检查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是否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确定合格投标人并推荐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5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3.5.1 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宁远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抽取,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将代表各投标人号码的球放入随机摇号机内后,由招标人代表来开启摇号机,随机抽取3个号码。第1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3.5.2 通过随机抽取的号码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3.5.3 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3.5.4 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 附件3-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3-2。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A2.3 熟悉文件资料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清标工作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4.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 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3-3记录评审结果。A3.2 资格评审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3-4、附表3-5记录评审结果。A3.3 响应性评审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3-6记录评审结果。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须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进行书面确认,凡未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进行书面确认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3-B中集中列示。A3.4.2 本章附件3-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3-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推荐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A4.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对照检查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是否涵盖全部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A4.2检查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是否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A5.评标结果A5.1评标委员会确定合格投标人并推荐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A5.1.1评标委员会在推荐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A5.3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宁远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抽取,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将代表各投标人号码的球放入随机摇号机内后,由招标人代表来开启摇号机,随机抽取3个号码,第1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除特殊情况外,评标活动不得暂停。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特殊情况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3)湘建建[2013]19号文规定的情形。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 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附件3-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8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1.9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B1.10 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B1.12未按规定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附件3-C:随机抽取办法随机抽取办法C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按照本章第3.5项的规定,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C1.随机抽取办法C1.1 宣布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C1.2 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宁远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抽取,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将代表各投标人号码的球放入随机摇号机内后,由招标人代表来开启摇号机,随机抽取3个号码,第1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C1.3 通过随机抽取的号码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C1.4 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 C1.5 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附表3-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基本情况和数据表序号名称内容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结构类型及层数4建筑面积5要求质量标准6承包方式7要求工期8招标范围9招标方式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1投标截止时间12收到投标文件的数量13开标时间开标地址14资金来源15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19评标办法20付款方式 附表3-2: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评标委员会签到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年月日序号姓名职称专业类别工作单位签到时间联系电话1234567附表3-3:形式评审记录表形式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上的名称是否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项签字盖章要求3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不合格的投标人4报价唯一是否只有一个有效报价…………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4: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8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10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1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5:资格评审记录表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营业执照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是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省外企业是否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5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6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是否具有 工程类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是否具有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是否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在建项目,是否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人员配备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单位名称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是否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证书真实性省外企业岗位资格证书(由省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是否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是否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其他由招标人根据情况补充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到帐时间等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内容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是否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2工期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是否提供正当理由说明3工程质量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是否低于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短于招标文件规定5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是否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6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本章前附表第2.1.4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中的规定7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8:废标情况说明废标情况说明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投 标人不能通过审查的原因12……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9: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投标人名称备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备注:本表中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附表3-10:随机抽取表随机抽取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第一轮抽取号码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第二轮抽取号码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人代表签字:监管人员签字:附表3-11:中标候选人表中标候选人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排序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万元)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 日期:年 月 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 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 (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发包人的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5)投标书及其附件(注:招标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都是承包人的责任,不受投标书的影响。)、开标后承包人的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 年月 日签约地点: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使用《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NJS-2008》(示范文本)(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一旦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和投标人就要据以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与协议书约定相同: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法规和国家与地方的有关规定)。2.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及现行的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本合同工程适用的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予提供。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监理工程师初审,发包人批准后执行。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后提供图纸两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的图纸提供给第三方,并承担保密责任。3.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报送监理人文件的种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等。承包人报送监理人文件的日期:年 月日 承包人报送监理人文件的数量: 3份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报送文件的时间:年月日3.3图纸的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图纸,监理人签发给承包人的时间: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的建设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4.2发包人委托的具体职权:⑴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包人提建议,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⑵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人书面报告,并征得发包人批准;⑶检查、检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与合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情况,立即要求承包人拆除、返工、将剩余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撤出现场。⑷具有对施工质量的检验监督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⑴工程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的确认权;⑵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及造价增减的核实权、初审权;⑶所有涉及工程款支付文件的初审权、会签权;⑷非工程变更通知单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增减的核实权、初审权;⑸所有涉及停工和工期调整的指令会签权;⑹更换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建议权;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价款和工期调整及损失分担的核实权、初审权;⑻凡涉及免除和变更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的事项的会签权。监理公司的其他权利与义务详见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签定的建设监理合同。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姓名: 职务:身份证号码:5.1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为完成本合同中承包人的工作义务及权利,拥有对该工程的人员调配权,资金合理使用、材料采购权等权限。在工程建设过程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胜任工作的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7天内就发包人要求更换的人员以1:3的比率提供拟替选人员给发包人选择,直至发包人挑选到能完全胜任工作的人为止。5.2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完成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水、电线路已接至施工场地。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能满足施工机械进场使用。⑷工程地质资料的提供时间: 年 月日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协调办理。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提供,满足施工测量定位要求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完成。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做好保护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确定。6.2承包人虽具备承包资质但无施工经验的专业工程以及承包人不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选择有专业资质及施工经验的专业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自行选择的专业分包人,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损失。6.3参加承包人与分包人项目配套费、管理费的谈判,上述各项费用原则上控制在分包项目造价的3%以内。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本工程施工承包范围为土建、装修、安装工程,具体施工承包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对于承包人虽具备承包资质但无施工经验的专业工程以及承包人不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选择有专业资质及施工经验的专业分包人。承包人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本工程并对承包范围内含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方面对发包人全面负责。7.2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承包人须在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未按时提供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⑵签定合同后14天内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发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到现场的时间计划、现场施工平面布置、承包人关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条例及规章制度交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⑶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开工书面指令后7天内接收工地及展开施工,承包人接收工地后展开工作前须立即检查在工地上已完的工程的定位、标高等,直至满意为止,若发现已完工程有差异或错误,承包人须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将不会考虑因此类差异或错误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索赔、工期延长。若承包人未能遵从此规定,使得本工程的任何项目由于此等差异或错误而错误地建造,则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要求时,由承包人自费予以拆除及重建。⑷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材料及设备采购计划(含发包人提供部分)、及相应进度和质量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各4份。所有计划、报告必须包含承包和管理范围内所有项目和专业,由于承包人协调、组织、计划不力而导致的交叉施工窝工、误工以及由于向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计划没有给发包人予留招标采购的时间而导致的停工待料而引起的工期顺延、造价索赔将不被批准。⑸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全过程由承包人全面负责,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⑹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手续: 承包人应按照永州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好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前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⑺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对已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一切费用;⑻隐蔽工程在隐蔽前48小时,承包人应当书面通知发包人及监理检查确认。⑼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按国家相关法规做好保护工作,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人员在施工期间每天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洁,并且在交付工程前将所有建筑废品及垃圾清除运出现场。⑾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在承包人根据合同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之内,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发包人在承包人承包的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给承包人(无息)。②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在发包人提供的水、电设置点装表计量,其水、电设置点的维护、管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电费按 元/度,水费按 元/吨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水的装表点设置在发包人提供的水的总阀出口处,电的装表点设置在变压器的低压端处。承包人负责完成由设置点起至施工区域内的水、电、通讯线路的架设及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通道的修建,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装表计量按月自行向发包人缴纳,如不缴纳或延期缴纳,发包人将按水电费结算金额的十倍向承包人主张违约金。该款项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③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运输外,如果没有发包人现场项目负责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⑤承包人应维护和爱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包括现场周围现有的设施、花草等均不得损害,否则由承包人负责全部赔偿责任。⑥承包人应对本工程的资金设立专门帐户,并做到专款专用。⑦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并承担一切试验、检测费用。⑧施工中由施工方引起的各种矛盾,发包方积极配合承包人协调处理,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特别是在建筑红线附近施工期间,若因施工出现纠纷,由承包人负责与外界协调并承担一切费用。⑨承包人自行处理与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并由此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必要时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与其他各单位协商处理,如双方协商不成,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协调意见。⑩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湘劳社政字[2004]36号文件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严格按照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执行。?承包人项目经理(中标的建造师,下同)、主要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负责工程监理的监理人或发包人组织的工程例会;?承包人在投标书承诺的组织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不得变更。承包人在进场施工时,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不一致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按工程合同价格的20%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不得兼职与外聘,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前全日制驻守现场工作,不得离岗、脱岗,否则按每天500元标准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调换人员,发包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承包人按工程合同价格的20%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自接到更换通知之日起2天内未另行委任具有法定资格、适合施工要求的人员的,发包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承包人按工程合同价格的20%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停止施工或撤离现场的,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就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主张权利,且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以上由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和费用以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为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8.1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发出开工通知7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3天内给予批复。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包括承包范围和管理范围内所有项目,承包人必须负责协调各专业交叉施工。并对由于各专业因协调不力而引起的停工、误工、窝工负责。9.开工及延期开工9.1工程开工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早开工并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9.2延期开工如发生延期开工,工程师将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3天内开工并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在向工程师报送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还应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工程师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10.工期延误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⑴因发包人原因推迟工期,由发包人给予相应的顺延时间。⑵一周停水、停电累计超过48小时,工期从第49小时顺延。⑶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顺延。以上3项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的共同签证为准。11.工程竣工11.1工期提前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但发包人不支付赶工费用。11.2加快工程进度在承包人无权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工程师认为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按“竣工时间”完成时,应通知承包人采取工程师(监理和发包人)同意的必要的措施,加快进度以便按时竣工。承包人对采取这些措施无权另收费用。如承包人未履行本条款规定的责任所采取的措施,使发包人增加监督费,这些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应得到的金额中扣除。工程师(监理和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四、质量与验收12.工程质量12.1本工程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同时为保证工程质量发包人派驻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管理,并以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设计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作为质量检查和评定依据,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时,承包人必须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承包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2.2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完工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本工程验收必须全部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按合同总造价的4%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3.1隐蔽工程覆盖前的检查⑴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覆盖。当任何部门的隐蔽工程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已经具备的条件时,承包人应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参加对这部分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且不得无故拖延。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通知24小时后没有批复,承包人可以覆盖这部分工程。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⑵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将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发包人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⑶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承包人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⑷如承包人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发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暂停施工,承包人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⑸开工前,承包人需在现场放出各建筑物的边线,并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为保证放线准确,发包人限定施工单位放出的建筑物角点误差≤2cm,并委派专业测量单位复核。如放线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复核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放线误差超出发包人要求,复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发包人全部损失。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校正放线点位,并对校正后点位加强保护。复核后出现放线错误,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⑹发包人对承包人隐蔽的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因此对承包人进行索赔的权力。13.2剥露和开口承包人应按工程师随时发出的指示,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剥露或开口,并负责使这部分工程恢复原样,若这部分工程已按第13.1款的要求覆盖,,而剥露后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工程师应在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根据情况确定承包人在剥露或开口的恢复和修复等方面的费用,并将其数额追加到合同价款上。若属承包人责任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五、安全施工14.安全施工与检查14.1承包人应保证现场安全,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全面关照所有留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保持其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和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占用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紊的状态,以免发生人身事故;14.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⑴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承包人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⑵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含消防人员扑救火灾),承包人应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⑶发包人或监理有权对承包人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承包人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⑷必须由承包人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和发包方汇报。⑸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⑹施工中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发包人将暂停付款直至承包人整改完毕。14.3文明施工管理办法⑴ 进场全体职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工作服:施工管理人员、操作工人穿着各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上装。安全帽:施工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生产班组人员戴黄色安全帽,机械操作人员戴兰色安全帽,机械吊车指挥戴白色安全帽。发包人或监理检查,每发现一人没有戴安全帽,发包人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100元。⑵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出工地。14.4安全责任:承包人负责施工承包范围和项目管理范围内全部工程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含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第三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意外事故或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由承包人独自承担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公用事业部门或独立承包人承担的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15.安全防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在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总价中。16.事故处理16.1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者是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工程师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承包人无能力或不愿立即进行此类工作或修理时,发包人可雇用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或修理,支付有关费用,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应付金额不够的,承包人应补足。16.2 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人除赔偿一切损失、承担所有责任。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7.合同价款及调整17.1本工程中标价即合同价,增减项目按财政预算审核价的90%结算。17.2合同价款包含的工作内容:合同价款包含的工作内容为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量、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合同相关条款所要求考虑的各种风险及费用。承包人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工程量、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等与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不一致时,视为发包人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发包人要求而引起的承包人报价不准而导致的索赔、造价变更将不予批准。18.工程预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19.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具体付款方式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七、材料设备供应20.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发包人采购材料计划和使用时间,因承包人未按时提供采购计划而导致设备不能按时到位而引起的停工、窝工,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顺延又不能得到索赔。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1.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⑴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选择不低于发包人约定的品牌档次、质量要求的产品,如果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上述要求,发包人可以拒绝用于本工程,如果已经使用,承包人必须无偿拆除并承担发包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工期不得顺延;⑵在材料采购前承包人应提前报告发包人拟采购的材料设备品牌,如果发包人未作约定(未作要求),则只要承包人选择的材料、设备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即可;如果承包人选用的主要材料品牌不是招标文件约定的,则造价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审定后的主材价格调整;⑶承包人采购主要、大宗材料、设备前必须报发包人,合同签定前承包人必须将采购合同报发包人确认,发包人有权对其合同条款涉及材料、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维护保养条款等予以审核。未经发包人审核、确认采购合同的主要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拒收。⑷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工程师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工程师对材料、设备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①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证、设备清单、原厂商提供的保修单等有关质量证明文件; ②材料、设备购销合同等能证明材料、设备为原厂、正厂产品的证明文件; ③按国家规范对材料进行抽检,发包人对材料、设备质量有怀疑可以直接送检有疑问的材料、设备,如果经检验送检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招标文件要求,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经检验送检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要求,检验费用及发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所有不符合的材料、设备将被退货,如已部分使用,使用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且工期不得顺延。④材料、设备进出场登记情况将与最后竣工结算数量、品牌相核对,如果进场数量比结算数量少于10%时,以进场数量进行结算。如果进场数量比结算数量多时,该差额数量不予计价。21.2发包人原则上不指定合同、招标文件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八、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22.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属于合理化建议的,发包人不进行奖励;23. 由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发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审查,发包人认可的并由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变更的方可确认为设计变更;变更发生前承包人必须申报,其中主材价格投标时没有的由承包人报发包人工程师、监理人员及项目主管人员审核确认后作为计价依据。24.现场签证事项发生时,需通知发包人的工程师、监理、项目主管人员现场确认,计价方式同工程变更。所有经四方(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必须在变更确认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变更签证需一式三份并编号存档(其中一份送发包人现场审计人员),竣工结算时所有与发包人编号存档的变更(现场技术人员、现场审计人员)不相符的部分不予结算。现场签证人工工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各专业的人工工资单价执行,签证人工结算时不再计取综合管理费及利润。九、竣工验收、结算、保修25.竣工验收25.1竣工验收的范围、竣工时间、验收标准:整个工程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由发包人、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共同按GB/T 17794-1999标准及安装工程验收规范(最新版)对工程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为项目竣工验收日期。所有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必须一次验收合格,并达到招标文件约定质量要求。否则承包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费用。25.2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约定:时间: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份数:叁份。25.3竣工项目交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承包人将竣工工程交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尚未结清为由拒绝交付工程。26.竣工结算26.1竣工结算书26.1.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竣工结算书的时间是: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认可批复后60天。26.2.2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应附有支持文件,并详细说明以下内容: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电子文档等与竣工结算有关的所有原始资料;26.2发包人和审核机构提出最终审核意见的时间是:收到承包人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9个月内审核完毕(双方就结算审核意见有争议的时间除外);26.3结算原则:1)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书、投标文件及其附录、发包人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本合同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并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及相关竣工资料计算竣工结算造价。2)竣工工程量的确认原则上以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并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及相关竣工资料计算为准,如果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与竣工资料不符以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为准;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变。4)变更、签证的项目的计价:①变更的工程量、现场签证项目,投标清单中已有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的,则变更的工程量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计价。②当变更的工程量、现场签证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的变更部分按投标时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取费费率,套用施工期间实施的国家定额,其中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按照本合同17项的相关规定,主材价格投标时没有的、按变更发生时发包签证价格为依据。5)本项目辅助材料政策性涨价风险已包含在报价中,合同执行期辅助材料价格不予调整;6)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扣除:发包人对施工用水、用电装表计量,电费按 元/度,水费按 元/吨收取,水电使用费在竣工结算中扣除。27.质量保修27.1保修期保修期计算时间是;从工程师按24.1条规定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工程各部位保修范围及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27.2修补缺陷保修期内,保修部位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12小时内赶到现场无偿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如果承包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维修处理或拒不维修,发包人有权另外请人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向发包人支付与维修费用等额的违约金。维修费用及违约金一并在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够的,承包人应补足。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8.违约28.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延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按每延迟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承包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而停止或部分减少支付的情况;属第三者(如银行等)原因造成的延期支付情况。如果合同因发包人违约而终止,则发包人应以合同规定价格向承包人支付在合同终止之日以前承包人完成的全部合格工程费用,并另外支付下述费用:1)考虑已完工程的付款比例,将承包人设备运回目的地的合理费用的同比例部分。2)承包人雇佣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终止时的合理遣散费。本款规定的任何应付金额应由工程师在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在合同履行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了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况,使双方中的一方受阻而不能履行其合同责任,或者成为不合法时,双方都毋需进一步履行合同。此时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已完的工程金额应与以上规定的应付金额相同。28.1.2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按原定条款执行时,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8.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工期违约: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给发包人; 2)质量违约:①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按合同总造价的4%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发包人的全部损失;②材料经发包人工程师发现并检验证实以次充好,除已使用部分立即拆除重新施工、已进场的该项材料全部退货外,承包人还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3)人员违约处理: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等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全过程工作,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月,未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缺勤的,违约金500元/天;一个月项目经理出勤天数少于10天,视同项目经理不到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后一周内不到位的,违约金500元/天,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缺勤的,违约金500元/天;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缺勤的,违约金500元/天。以上情况每次另扣付乙方履约保证金2000元。特别情况要更换必须以文字报业主批准,否则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4)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①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的设计,如因擅自变更而影响成本的增加,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开工日期延迟、竣工日期延迟、中途停建或缓建、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关键线路工期控制时间超过21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实行先清退后结算的原则,同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③本工程不得挂靠、转包,挂靠、转包将视同根本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并应承担发包人一切损失。④承包人不履行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并应承担发包人一切损失。⑤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处理,费用自负。承包人将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⑥合同、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29.索赔29.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延误,则由发包人顺延工期,但费用不予以补偿。29.2发包人或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索赔要求的,则认为已放弃索赔权利。30.争议3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1.不可抗力3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包括6级及6级以上地震;10级以上的风;一天200mm以上的暴雨;一次积雪深达450mm以上等自然灾害;外敌入侵、战争;地震资料以湖南省地震局提供的资料为准,暴风雨资料以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32.保险32.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 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2) 承包人投保内容: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33.担保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全部验收)30日内有效,有效期满10天内发包人无息退还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34.合同份数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陆份,其中发包人肆份、承包人贰份。35.补充条款35.1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进一步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35.2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承包人购买的)损害,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5.3.本项目当地周边关系和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关系的协调概由中标人负责,所需费用也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必要时发包人出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工程项目一览表工 程 项 目 一 览 表序号单位工程名称单位数量投资额(元)主要结构型式发包人(公章)监理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二: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或供货人)单位数量质量标准提供地点提供时间备注发包人(公章)监理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三: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备注发包人(公章)监理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2 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6)其他项目 年。3 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 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6 其他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 承包人:(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五:廉 政 合 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建设有关廉政规定。(二)严格执行代建承揽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 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 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主管部门给予乙方取消资信登记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并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上级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同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及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第六章图纸(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招标编号: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六、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2)证件复印件(6.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七、其他八、承诺书九、建筑工地“创卫”、文明施工承诺书十、宁远县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RMB¥:元措施项目费:RMB¥: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RMB¥: 元其他项目费:RMB¥:元其中: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RMB¥: 元规费:RMB¥:元税金: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及开标一览表,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 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资质等级: 2工期 天(日历日)3质量标准合格4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5缺陷责任期一年6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7分包不允许8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元/天9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工程总造价的5%10预付款额度无11质量保证金额度工程总造价的5%…………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四、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姓名性别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码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及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职称职务年龄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职称或资格等级级专业证书证号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人员。应附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还须附学历证和职称证,不需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拥有的岗位资格专业职称岗位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复印件。六、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人员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6.2)证件复印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的复印件。(6.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七、其他八、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1、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员、质量员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职务。2、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3、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九、建筑工地“创卫”、文明施工承诺书为加强卫生文明建筑工地的创建工作,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营造清洁、优美的施工环境,树立建筑企业的良好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要求,如我单位有幸承建本工程施工,对该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承诺:1、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管理,四周按要求连续设置砖砌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墙内外两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涂料刷面,正立面及沿街主立面墙体均用规范字体书写宣传标语。2、工程施工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大门安装铁制门,门头用广告灯箱设置企业门头牌。3、建筑工地围墙或出入口悬挂工程概况牌、平面布置图等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牌,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4、工程施工主要进出口道路实行硬化处理,浇筑宽5米以上,长10米以上,厚约10公分的混凝土路面,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冲洗。5、施工围墙外不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占道施工,并随时保持工地周边沿街路面的清洁卫生;施工围坪内各种建筑材料做到有序堆放。6、工地运输材料的车辆保持不抛撒漏,若出现立即安排人员清扫干净,运输散状材料必须进行覆盖或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严禁超载。7、建筑工地脚手架二步以上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8、施工现场保持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厕所有专人打扫,各类物料堆放整齐,标识明确。施工道路畅通,做好场地积水、泥浆、污水、废水的排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干净。9、我单位若未按上述承诺实施,自愿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及《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有关规定记不良行为记录。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十、宁远县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本公司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和投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投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挂靠、买卖、转借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按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最高幅度的处罚。如已中标的,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商务标部分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1.合理价确认函格式2.合理价确认函附件资料内容1.合理价确认函格式关于 (项目名称)合理价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1、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进行了认真阅读和核对,完全接受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并严格按约定的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2、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3、我方已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要求签字、盖章,并作为本确认函的附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2.合理价确认函附件资料内容(与招标文件同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及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