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市污水厂污泥焚烧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市污水厂污泥焚烧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市污水厂污泥焚烧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市污水厂污泥焚烧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06月19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寿光市城市污水厂污泥焚烧项目主要处理寿光市东城污水厂、城北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及综合污水厂和清源污水厂产生的污泥。
项目预算:310元/吨。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为实现生态环保部提出污泥处理处置达到“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解决现有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主要处理寿光市东城污水厂、城北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及综合污水厂和清源污水厂产生的污泥,泥质为市政生活污泥或市政工业综合污泥(为一般固体废弃物),污泥日产量约600吨,现对具有类似处理工艺、能力的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招标,污泥处理费用单价不超过 310元/吨(含水率不超过 80%)。包括贮存、处置等服务内容并最终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投入使用之日起20年。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付款方式:每月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根据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记录表,污泥转移联单填写数量、污泥运输过磅单位为依据,并经主管部门核实当月污泥(运输)处置量。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上所有付款均无息)
9.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论证专家具体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安鸿彬 | 寿光市规划设计院 |
刘波 | 山东龙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马晖 | 潍坊益光图审中心 |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6月19日起,至2021年06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6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光市建新街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新兴街3008号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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