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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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06-20 14:52:49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1794预算金额:*******.9200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林淑铃项目负责人:林泽林

项目概况

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1794

项目编号:441581-2021-01794

项目名称: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7,882.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7,882.9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

*******.92

*******.9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供应商(服务商)凭以下证明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
(6)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陆丰市甲东镇石清社区东风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泽林

电话:****-*******

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概况

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1794

项目编号:441581-2021-01794

项目名称: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7,882.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7,882.9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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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供应商(服务商)凭以下证明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
(6)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陆丰市甲东镇石清社区东风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泽林

电话:****-*******

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0日

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06-20 14:52:49

项目概况

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1794

项目编号:441581-2021-01794

项目名称: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7,882.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7,882.9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

*******.92

*******.9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供应商(服务商)凭以下证明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
(6)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陆丰市甲东镇石清社区东风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泽林

电话:****-*******

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0日

项目概况

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1794

项目编号:441581-2021-01794

项目名称: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7,882.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7,882.9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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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甲东镇府大院内地面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硬底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供应商(服务商)凭以下证明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至少连续3个月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
(6)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陆丰市甲东镇石清社区东风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泽林

电话:****-*******

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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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化工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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