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化工生产三部用重包装膜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2021-2022年度化工生产三部用重包装膜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2021-2022年度化工生产三部用重包装膜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60120210617-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度化工生产三部用重包装膜框架采购(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FFS重包装膜,履行期限为12个月,数量约2800吨,符合行业标准BB/T 0058-2011《包装用多层共挤重载膜、袋》及中石油企业标准QS/Y 03200.1-2016《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 第一部分:固体产品》以及化工生产三部出具的《技术规格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现场实际需求量:12个月用量约2800吨,日最大用量约11吨。
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包装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要求:
2.3.1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内按照买方订单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供货,具体时间由买方提前3日通知。
(建议价格文件-开标一览表中“交货期”按此条款响应)
2.3.2框架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或者其授权集中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区域协同采购)发布关于此物资新的采购结果公告,按照最新采购结果执行,根据实际情况买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2.3.4其他交货要求:
①汽车运输至物资供应中心,验收合格后送至使用单位现场。交货期内,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以买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结算数量以库房验收数据为准。
②在正常生产期间要求FFS重包装膜生产厂家3天送货一次。
③生产厂家要满足买方临时性生产调整时期特殊供货要求,保证特殊情况包装产品需求量。
④如遇突发状况,生产厂家在接到使用方通知后,须在2个小时内针对所出现问题给出处理意见,并在12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到达生产现场处理。
⑤FFS重包装膜生产厂家负责FFS重包装膜外包装、托盘和卷轴的及时回收。
2.4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指定地点。
2.5 价格调整
每月结算周期内,当LLDPE线性薄膜料与茂金属HPR1018HA两种主原料吨单价加权平均值波动超过 ±3%(不含3%)时,结算价格进行调整,LLDPE线性薄膜料与茂金属HPR1018HA吨单价按照6:4的权重进行计算。
主原料吨单价波动值=主原料价格差÷主原料基础价×100%
主原料价格差(元/吨)=(LLDPE线性薄膜料月均价-LLDPE线性薄膜料基础价)×0.6 +(茂金属HPR1018HA月均价-茂金属HPR1018HA基础价)×0.4
主原料的基础价(元/吨)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国石油炼化信息平台》塑料产品日报中LLDPE线性薄膜料与茂金属HPR1018HA东北区域价格加权平均值。
主原料基础价(元/吨)=中标公示期LLDPE线性薄膜料平均价×0.6+中标公示期茂金属HPR1018HA平均价×0.4
主原料的月均价(元/吨)为结算月上一个月的结算日次日到结算月的结算日期间,《中国石油炼化信息平台》塑料产品日报中LLDPE线性薄膜料与茂金属HPR1018HA东北区域价格加权平均值。(结算日期为月末前五天,结算量以保管员记账数量及时间为准。)
主原料月均价(元/吨)=结算周期内LLDPE线性薄膜料平均价×0.6+结算周期内茂金属HPR1018HA平均价×0.4
结算单价(元/kg)=中标价 +(主原料价格差÷1000)
例:
中标价为14元/kg,主原料LLDPE线性薄膜料月均价为10530元/吨,茂金属HPR1018HA月均价为10283元/吨;LLDPE线性薄膜料基础价为10095元/吨, 茂金属HPR1018HA基础价为9700元/吨。
主原料价格差=(LLDPE线性薄膜料月均价-LLDPE线性薄膜料基础价)×0.6+(茂金属HPR1018HA月均价-茂金属HPR1018HA基础价)×0.4
=(10530-10095)×0.6+(10283-9700)×0.4
= 494.2元/吨
主原料吨单价波动值=主原料价格差÷主原料基础价×100%
= 494.2÷(10095×0.6+9700×0.4)×100%
= 5 %
主原料吨单价波动值为5%,超过3%,本月进行价格调整。
结算单价(元/kg)=中标价格+(主原料价差÷1000)
= 14+(494.2÷1000)
= 14.4942元/kg。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大庆炼化公司三商不良记录信息公示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3.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状态正常的供应商,准入类别必须包含590102塑料包装物权限,FFS重包装膜年生产力达到3000吨以上(提供设备技术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以供查实)。
3.6业绩要求:
3.6.1业绩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3.6.2业绩应用范围:年内最冷月平均最低温度-10℃及以下的地区或城市(天气网查询为准)。
3.6.3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6.4业绩标的物:重包装膜
3.6.5业绩标的物数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聚丙烯包装生产线连续12个月使用该重包装膜累计1500吨及以上的业绩。
3.6.6业绩证明文件形式:
①合同(订单)原件的扫描件。
②使用单位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物资明细、物资用途(证明是聚丙烯包装线使用)、使用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6.7业绩合同份数:不限。
3.7检验报告要求:潜在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且报告带有CMA标识。检验报告中标明检验依据为BB/T 0058-2011《包装用多层共挤重载膜、袋》,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折边间距为实测值,指标需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8 提供对标包物资完全有能力履行供货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9提供自有的全部生产设备清单。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核实投标文件中设备清单状况,同时中标候选人要出具完成招标项目内容的具体措施和承诺。(如遇特殊情况,由企管法规处组织相关部门另行确定考察方式。)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主要生产设备与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不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合同签订部门应重新招标,特殊情况可提请招标委员会审定。
3.10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3.11承诺中标后无条件配合使用单位不定期对重包装膜进行热合强度测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11试用原则:
3.11.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组织排名第一的候选人进行试用,试用样品不予结算;在用供应商可不参加试用。
3.11.2需提供重包装膜一卷(总重量不少于100kg)进行试用,附带20m未压花未印刷白膜用以化验,试用样品不予结算。
3.11.3试用期限为公示当日至第十日,时间为10天。在规定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内可随时送样,由使用单位配合试用。由企管法规处牵头,相关单位参加。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试用不合格可在规定的试用期限内重新提供样品进行下一次试用。若在规定期限内,试用不合格,项目终止,重新招标。
3.11.4具体要求:
①外观及关键技术参数及要求全部合格(具体见技术规格书)。
②要求FFS重包装膜包装后的料袋在码垛机斜坡、以及码垛叠放两垛或三垛(不同牌号)后摆放和运输过程中不能打滑。
③FFS重包装膜膜卷不能缠绕过紧以及静电过大,造成膜卷不能正常打开。
④FFS重包装膜膜卷折边要求均匀,在试用时不能出现打不开的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06-18 17:00:00至 2021-06-24 15:30:00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流程请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2in1》。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
4.7为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可用,初次成功办理U-Key的投标人,当日需向保证金账户进行小额转账(转账成功后会进入投标人系统钱包)。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07-09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5.2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客户端,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三日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5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1-07-09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现场):/。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中标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以电汇形式向大庆炼化公司物资采购部交纳 1000000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三个月后,退还40万,留取60万在合同完全履行结束后退回。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 王小庆
电话:0459-5615516
电子邮件: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 lvming-dl@petrochina.com.cn /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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