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开展“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地名摄影招标公告
民政局关于开展“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地名摄影招标公告
江门市民政局开展《江门市“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地名摄影系列活动》项目采用网上选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交资料,并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江门市“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地名摄影系列活动》项目
2、项目内容:征集、展出、出版摄影作品
3、项目标价:8.37万元人民币
4、项目期限:自2021年7月起至2021年12月31止。
二、项目需求
本项目旨在通过围绕“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这一主题,用照片记录时代发展,以展览、画集为载体,挖掘、保护江门红色地名,展示和弘扬江门优秀红色地名文化。
三、工作任务
1、运用摄影艺术的独有视角展现江门侨乡红色地名独特魅力,使人们在红色地名画面中,感悟历史的震撼,赞颂现实的美好,突出“红色地名”这一主题的摄影作品。
2、征集江门区域内红色地名(可参考附件内容)摄影作品。
3、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评审;
4、负责入展作品的奖金颁发;
5、负责入展作品的装裱;
6、负责筹备、策划展览开幕式;
7、负责为期5天的作品展览相关工作;
8、出版入展摄影作品集画册。
四、供应方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有多年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摄影作品征集、展览筹备等经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项目总报价及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联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单位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单位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单位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江门市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江门市民政局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联系人:周权,电话:*******。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1年6月22日(含6月22日)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
*******.xlsx" alt="附件1: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地名摄影项目采购评分表.xlsx">附件1: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地名摄影项目采购评分表.xlsx
*******.docx" alt="附件2:江门市红色地名名单.docx">附件2:江门市红色地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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