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厅物业服务 招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厅物业服务 招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厅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3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电子口岸大楼及配楼和申报大厅物业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7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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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环境卫生清洁与管理 ,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 ,物业范围公用设施 、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限500元金额以内),会务接待保障 ,绿化养护管理 ,安保和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行驶与停泊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5.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反映公司缴纳社保的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其他社保缴纳证明的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6月22日 至 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 | |||||||||||
六、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始祖路 | |||||||||||
联系人:于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32*****63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32*****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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