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气厂2021年高压物性分析技术服务(三次)
第三采气厂2021年高压物性分析技术服务(三次)
项目名称: | 第三采气厂2021年高压物性分析技术服务(三次)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第三采气厂2021年高压物性分析技术服务(三次)。 1.2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为了获取凝析气藏原始气油比,以及凝析气的露点压力及温度等,为气藏开发动态分析提供依据,拟对部分气井开展高压物性取样及PVT相态分析。项目范围:完成6口气井高压物性分析技术服务,并出具分析报告。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属矿权区域。 1.5资金来源:厂操作成本。 1.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1-CQ3-F021(三次)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资质要求: 2.1.1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内容。 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或最新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人员要求:以自有队伍参与谈判,须满足下表的基本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序号 岗 位 数量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 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 2 操作岗 1 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 3 司机 1 驾驶证,可兼职 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持有由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培训资质(或同级)的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 施工时:全员持有由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培训资质(或同级)的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证、HSE证。 *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4设备要求:以自有队伍参与谈判,须满足下表的基本要求: 设备基本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基本要求 1 取样瓶 2 个 压力≥25MPa,附有效检测报告 2 PVT相态仪 1 台 具有每年的年检校验证明 3 PVT配样仪 1 台 具有每年的年检校验证明 4 CCD图像仪 1 台 具有每年的年检校验证明 5 GOR气量仪 1 台 具有每年的年检校验证明 6 色谱仪 1 台 具有每年的年检校验证明 7 电磁粘度仪 1 台 具有每年的年检校验证明 8 冰点分子量仪和水合物装置 1 套 具有每年的年检校验证明 9 配置车 1 辆 车辆行驶证、保险等各项证件资料齐全有效 10 灭火器 3 具 1具35Kg、2具8Kg,状态良好 11 正压式呼吸器 3 套 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 12 复合气体检测仪 2 部 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 除第9项以外其他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购买合同)、实物照片和校验(检测)证明;车辆提供行驶证、保险等各项证件,资料齐全有效。 2.5信誉要求: 2.5.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2.5.2服务商不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2)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3)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2.6服务商2020年发生以下事故的不允许投标: 2.6.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2.6.2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 2.6.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队伍; 2.6.4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2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税),售后不退,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郝军慧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19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雪莹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21 |
其他: | 谈判时间:2021年6月25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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