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家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外出考察学习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ZJDJY-CG(FW)-2021013
关于郝家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外出考察学习项目 重新招标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采购单位: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郝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地址:郝家营社区
项目名称:郝家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外出考察学习项目 重新招标
采购预算:3800元/人次
采购内容:2021年7月下旬,郝家营社区组织党员和居民代表约135人(以实际出行人数为准)分两批乘飞机赴井冈山考察学习5日。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为山东省具有独立法定资格的旅行社;
3、投标人应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4、送接站、旅游地接送站及参观学习中投标人具有车辆输送能力的,需出具固定合作方营业执照、道路营运许可证复印件及双方合作协议;
5、近3年组织大型团队外出考察学习至少3次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进行现场报名。
投标企业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一份(见下方附件1、2)及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法人章,详见附件3);
4、送接站、旅游地接送站及参观学习中投标人具有车辆输送能力的,需出具固定合作方营业执照、道路营运许可证复印件,双方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合作协议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3年组织大型团队外出考察学习至少3次的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结果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将相应的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单据。保证金进账凭证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郝家营外出学习)。
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城阳丹山支行源头分理处
账 户: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经管统计审计服务中心
账 号:90203025820100023971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5、6、7条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周知
5.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补充或修改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2本次采购方式为询价,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公开发布询价公告的形式发出询价采购文件,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项进行询价,在规定时间内,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5.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充分考虑招标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如:迟到、资料不全、弃标等行为的发生,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核实,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不得参与夏庄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5.4社区有权成立考核小组,对中标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中标人经现场考核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采购文件获取
项目发布公告期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需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买取招标文件。
七、媒介公告
本项目在城阳政务网及郝家营社区公告栏发布招标公告。
八、报名地点及表格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银河路339号)
3、联系电话:0532-58900133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30日 10:20
开标地点: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银河路339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郝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郝守星
联系电话:18678963238
集中采购机构: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银河路339号)
电话:0532-58900133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元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贝贝
联系电话:0532-67762881
附件:1、《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竞投申请表》
2、《承诺书》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1项目编号:XZJDJY-CG(FW)-2021013
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竞投申请表
竞投项目名称 | 郝家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外出考察学习项目 重新招标 |
申请人 | | 营业执照号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
竞投人提交资料明细 | 1、拟竞投方为个人的须携带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须递交资料: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拟竞投方为法人的,须提供资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的须递交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其他提交资料 |
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我方有意按规定参加郝家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外出考察学习项目竞投,且保证我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公章)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
1、为便于联系,本表内容请认真、准确填写。
2、开标时附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3、附承诺书
附件2
承诺书
夏庄街道社区产权交易中心:
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郝家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外出考察学习项目 重新招标交易项目,完全按照《夏庄街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标,本公司对交易结果均予承认。
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全面的;
二、不以本人名义为《夏庄街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人员投标;
三、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货物服务采购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夏庄街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人员投标;
四、不向所在社区与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有关的人员及亲属行贿,或安排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以及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
五、若违反有关规定,将自愿承担一切因该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列入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
六、未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如有任何虚假、瑕疵,我公司无条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与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