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营集镇自来水巷子口引水管道水毁工程管材管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汪营集镇自来水巷子口引水管道水毁工程管材管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XZB13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汪营集镇自来水巷子口引水管道水毁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已由利发改农经[201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鄂发改投资[2012]1431号)。招标人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管材管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利川市汪营集镇自来水巷子口引水管道水毁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涉及汪营和石坝两集镇,计划解决两集镇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2招标范围
利川市汪营集镇自来水巷子口引水管道水毁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规划总投资约54万元;供货日期60日历天;供货地点利川市汪营和石坝两集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是管材生产企业;
(3)投标人检测机构获得国家塑料产品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国家塑料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产品有省级(含省级)以上专门机构出具的2012年元月以来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通过ISO9000-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者IS014001国家环保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覆盖投标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具有省级卫生厅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且在有效期内);
(7)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管材的供货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代表于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须符合3.投标人资格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清源路5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利川市清源路50号
邮 编: 445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6*****599
传 真: ****-*******
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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