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舍必崖村
2.3 建设规模:地震救援训练场一座、水域训练场一座、犬舍一座;
2.4 招标范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12 日,共 6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 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于 2021 年 1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送达给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nmggcztb.cn/)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3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采用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绑定激活使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已办理过内蒙古自治区互认CA 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 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具体办理方式可至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 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CA 办理操作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
4.4 完成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nmgg 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1)缴纳时间:投标人在 2021 年 6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缴纳,上午 8:30 至 12: 00,下午 2:30 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缴纳方式:投标人可将标书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转账成功后须将交费凭证及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到下列邮箱:nmglkzbdl@126.com):
户 名:内蒙古立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集通佳苑支行
账 号 :150*****665********4
4.6 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30-5:30)致电咨询。
(1)技术支持电话:********00、****-*******。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6 号 9 楼。
4.7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 10 时 00分(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 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 CA 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5.2 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7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提供。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原件邮寄或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巨海商厦606室),银行转账、电汇可在转账后两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回执单,现场不接收任何纸质文件。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1 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6 号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 9 层开标区第 4 开标室。
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开标现场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反有关防疫规定的行为,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联 系 人:韩建刚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立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巨海商厦606室
联 系 人:徐雯
电 话:17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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