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兰州瑞昌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理决定书
关于对兰州瑞昌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理决定书
被处罚人:兰州瑞昌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 人:谯爱琼
联系方式:136*****129
一、违法事实
城关区保密局向我局移交了兰州市国家保密局对兰州瑞昌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处理建议函》。兰州瑞昌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兰州市城关区行政事业2021-2022年印刷及广告标牌定点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存在未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情况。
二、调查情况及处理决定
我局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查实,调取了相关资料并进行取证,现调查过程结束,我局对被处罚人的违法事项认定如下:
兰州瑞昌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未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印刷保密资质证明参与并中标“兰州市城关区行政事业单位2021-2022年印刷及广告标牌定点资质入围项目”第四包:保密印刷(保密、机密文件等)的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兰州瑞昌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取消兰州瑞昌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行政事业单位2021-2022年印刷及广告标牌定点资质入围项目”的资质入围资格。
三、权利告知
如果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城关区人民政府或兰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兰州市城关区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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