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竞价采购公告-DDJJ-2021-116689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竞价采购公告-DDJJ-2021-116689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06-21 15:42:00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1-116689
(三)预算金额:4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按照需求详细说明执行 需求详细说明:162*****93250.pdf%20">查看附件 |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个后台统一管理,同时支持本院最多45个虚拟互联网法庭的互联网庭审软件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和后台设备。本项目涉及的互联网庭审将传统业务流程互联网化,利用互联网特点,提供诉讼失联修复功能,帮助法院办案人员找到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帮助当事人在异地时,通过信息系统可及时参与庭审,利用信息化手段,最大化还原庭审流程,帮助庭审更方便快捷的进行。应用部署符合互联网环境,且优于现有主流的互联网应用架构,符合互联网大访问量、大数据量、多用户线程、跨平台、安全易用等特点,同时引入互联网人脸识别认证、语音识别自动角色生成笔录等智能化应用技术,可同时在电脑端、手机端、访问,同时保障访问安全。且应用采用云架构部署,具备成本低、快速上线、快速使用等特点。 | 1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1、第一期款项:双方签订合同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给中标供应商;2、第二期款项:中标供应商在完成设备供货或系统上线测试,并通过初验,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支付申请,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给中标供应商。3、第三期款项:中标供应商在通过该项目合同验收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支付申请,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给中标供应商。4、该系统及所属产品,自取得终验资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为一年,部分硬件产品若制造厂家提供更长质保期的,遵循厂家对该产品的质保期时限。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1-06-21 15:42:00 ~ 2021-06-24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1-06-25 09:00~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0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杨宏新 ********
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1年06月21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1-116689
(三)预算金额:4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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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按照需求详细说明执行 需求详细说明:162*****93250.pdf%20">查看附件 |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个后台统一管理,同时支持本院最多45个虚拟互联网法庭的互联网庭审软件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和后台设备。本项目涉及的互联网庭审将传统业务流程互联网化,利用互联网特点,提供诉讼失联修复功能,帮助法院办案人员找到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帮助当事人在异地时,通过信息系统可及时参与庭审,利用信息化手段,最大化还原庭审流程,帮助庭审更方便快捷的进行。应用部署符合互联网环境,且优于现有主流的互联网应用架构,符合互联网大访问量、大数据量、多用户线程、跨平台、安全易用等特点,同时引入互联网人脸识别认证、语音识别自动角色生成笔录等智能化应用技术,可同时在电脑端、手机端、访问,同时保障访问安全。且应用采用云架构部署,具备成本低、快速上线、快速使用等特点。 | 1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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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第一期款项:双方签订合同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给中标供应商;2、第二期款项:中标供应商在完成设备供货或系统上线测试,并通过初验,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支付申请,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给中标供应商。3、第三期款项:中标供应商在通过该项目合同验收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支付申请,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给中标供应商。4、该系统及所属产品,自取得终验资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为一年,部分硬件产品若制造厂家提供更长质保期的,遵循厂家对该产品的质保期时限。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1-06-21 15:42:00 ~ 2021-06-24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1-06-25 09:00~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0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杨宏新 ********
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1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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