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局榆林办公区部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公告
许昌市公安局榆林办公区部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公告
许昌市公安局榆林办公区部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内部采购,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榆林办公区部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XCSGAJ-202121
3、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
4、项目预算:18万元
5、项目内容:
㈠警官训练中心院内路灯和停车棚进行修缮和更换
㈡改造建设监管支队办公区车辆清洗场地
㈢改造监管支队办公区民警淋浴间及卫生间
6、维修及保养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本次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查验方式。
9、参与采购活动需知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谈判对象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且采购人不退还响应文件。
10、评审原则和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由采购人从内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3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1)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重新组织谈判:
①参与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②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③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④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必须按以下规定的内容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报价表;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维修维护方案;
1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9时00分前。
递交地点:许昌市公安局1009办公室。
13、谈判时间:2020年4月16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许昌市公安局(许由路480号)办公楼2楼会议室。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许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1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管理科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186*****693
标签: 改造 设施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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