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关于采购泸州鑫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问题与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服务
【交易公告】关于采购泸州鑫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问题与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服务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关于采购泸州鑫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问题与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服务
项目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泸州鑫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问题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资金预算(最高限价):财政资金9万元
四、采购内容:
(一)基本要求
1. 排查对象、范围要求
本次采购需求主要针对泸州鑫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环境保护问题排查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针对排查问题提出整改及防范措施,编制相关报告。
2. 工作内容要求
(1)现场排查
现场排查项目选址及周边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现状、环境风险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①企业选址的合理性评估。
②企业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各个生产装置、罐区、装卸区、作业场所和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设施(场所)、转运以及自身利用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和日常管理情况。
③企业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定期监测或委托监测有毒有害大气特征污染物情况, 针对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情况。
④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治等土壤无妨风险防控情况。
⑤企业雨污分流落实情况及防控措施、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污)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⑥企业与周边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各类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
⑦企业事故应急池等环境应急设施设置和管理运行情况。
⑧企业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⑨划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针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危害性、紧迫性和治理时间长短,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估。
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评审、备案及演练情况。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建立情况。
?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建立档案情况。
?企业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及培训和演练记录情况。
?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新建污染治理项目安全风险排查。
?企业环评、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监测报告等资料完整性。
?企业其他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及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情况。
(2)提交排查成果报告
建立企业环境保护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对企业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提出总体评估意见,并针对排查问题提出整改及防范措施。
(二)技术服务要求
1. 投标单位应有环境风险评估等从业经验或相关工作经验。
2. 选聘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家团队
根据本次排查工作,聘请环境问题排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家团队,并落实人员具体分工安排、工作要求、人员管理等方面工作。
其中环境问题排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家至少包含两位省级及以上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专家。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等各类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2.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设置专项工作组,工作组设项目总负责人1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环保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且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提供承诺函)。
3.成交供应商需组建一支不少于5人的专业排查队伍。排查人员需持有环保及安全生产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保证在整个排查期间为本项目提供的排查人员流动率不得超过40%。
(二)工作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企业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报告提交工作,获得采购单位认可。
2.在项目服务期间,要做好清查数据的备份,并确保在出现数据或数据库故障或丢失时能较为直接的进行数据恢复。
3.在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抽查、核查等,对提出的意见进行核实修改,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对排查对象提供和填报的资料、数据等一定要严格把关。
4. 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现场排查等户外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和其他事件,其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以内。
(2)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成果内容咨询、协调等支持。
6. 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六、报名及招标的时间、地点:
1.报名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函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明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9日。
3.本次招标的报名和比选在同场次进行。
4.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1年6月22日-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6月30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5.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0:00。
6.比选开始时间:2021年6月30日10:00。
7.报名和比选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2号人防大楼11-4室(龙马潭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且不接受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
9.联系人:罗润林,手机:133*****160。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本次招标项目无专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以附件为准。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袋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文件中需包括总价及分项目明细报价。
八、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方式为总价低价中标。中标者如有弃标行为的,视为自动弃权,中标单位按低位出价顺延。
九、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排查成果报告获采购人评估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
(2)售后服务期限到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服务时间
(1)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完成企业环境问题及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排查工作;
(2)合同生效后二十日内,完成排查成果报告提交工作。
十、比选文件解释权: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附件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泸州鑫福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问题与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服务项目投标文件组成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关于采购泸州鑫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问题与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服务
项目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性文件、报价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均需在首页加盖公章,三页以上的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一、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本次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声明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五)符合本次服务项目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企业信誉情况、以往类似业务开展情况、项目负责人资历及项目参与人员简介等)。
二、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竞标人按照本次服务项目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本次服务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竞标人的技术响应性文件应答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提供服务要求应答表及按照本次服务项目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竞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响应报价表”及“分项目报价明细表”;
(二)投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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