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拍范围:航拍我市境内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分别为:浑河、太子河、细河、北沙河、汤河、柳壕河、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葛西河、兰河、十里河、汤河西支。另外选取3条流域面积为50-200平方公里的河流,每条拍摄不少于20公里,选取3条流域面积10-50平方公里河流。河流总长度约为740公里。(二)航拍要求:1.对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找出河湖“四乱”及影响河流水质的问题。2.航片数字正射影像图。图片清晰,有经纬度坐标。3.每季度航拍一次,要进行对比、分析、研判,查找出问题。4.每次航拍要形成工作报告。(三)技术参数及基本要求:1.无人机影像要求(1)成像器件:1/2.8″逐行扫描CMOS(2)有效像素:≥1920 x 1080(3)最低照度:彩色:0.1Lux 黑白:0.001Lux(4)快门速度:1/100000s – 1s(5)焦距:F4.3-129.0mm(6)光圈:F1.6-F4.7(广角-望远)(7)视频压缩:H.264 Main Profile,Motion JPEG(8)最低分辨率:1080P/720P/D1(9)帧率:25/30/60 fps2.航摄设备要求(1)续航时间:≥45min;(2)无人机系统具有导航辅助功能:通过软件预设飞行航线,可进行自主起飞、巡航飞行、定点悬停、自主降落和一键返航;(3)能实时显示飞机经纬度坐标、水平速度、垂直速度、机头朝向、相对高度、俯仰角度、电量、GPS状态等飞行参数(4)支持人工输入飞行相关信息,飞行评估报告等功能;(5)支持各种载体采集视频实时传输至指挥中心等功能注:需提供符合上述参数要求经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购买无人机时的发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四)飞行能力:供应商须具有自行申请飞行空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