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江西省工信系统第一批“省内通办”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江西省工信系统第一批“省内通办”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江西省工信系统第一批“省内通办”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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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江西省工信系统第一批“省内通办”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86号)精神,结合全省工信行业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工信系统第一批“省内通办”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2.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4.省级优秀新产品认定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指南

5.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

6.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7.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8.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9.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事项全流程

网办操作指南

10.工业(技改)项目核准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11.符合布点方案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及预拌砂浆

企业的确定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12.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事项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5日

抄送:省政务服务办

附件1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二、事项层级:省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本地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

3.符合规模经营和确保安全的要求;

4.安全评价达到安全级标准;

5.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6.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规定的爆炸品专用运输车辆;

7.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文件;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3.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主管部门意见;

4.可行性研究报告(首次申请);

5.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6.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任职安全证书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7.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档案文件;

8.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首次申请、变更法人代表)。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入网站地址:http://111.75.198.202:88/gxt_www/访问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后,在“审批业务”栏目中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操作并按要求填报,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或工信部门窗口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审批程序,市级工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省级工信部门审批。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

线下异地窗口申请的,由“收件地”窗口收件并核实原件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需要提供原件材料的,“收件地”窗口直接将原件邮递至辖区市级“受理地”窗口,市级工信部门初审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初审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或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受理地经办部门对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系统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2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审核。

二、事项层级:省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经网上系统评分优胜,核实情况真实,无违法违规情形,会议审议通过。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符合《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网上系统评分落后;核实情况不真实,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会议审议未通过。

五、办理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近两年财务报表;

3.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4.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书和证明复印件;

5.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录网址:http://111.75.198.251:8616/Account/Login,访问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平台注册申请,按照指引栏要求填报。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或工信部门窗口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审批。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通过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受理地”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

通过属地或异地窗口线下申请的,由“收件地”窗口收件并核实原件后,通过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到“受理地”工信部门窗口,需要提供原件材料的,“收件地”窗口直接将原件邮递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平台(或将原件邮递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受理地经办部门对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平台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平台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29个工作日。

十、办量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3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审核。

二、事项层级:省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0〕2号)规定的认定基本条件;

2.通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予以批准的条件,或者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办理材料:

1.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审核推荐意见。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入网站地址:http://111.75.198.202:88/gxt_www/访问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后,在“审批业务”栏目中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操作并按要求填报,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或工信部门窗口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审批程序,市级工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省级工信部门审批。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

线下异地窗口申请的,由“收件地”窗口收件并核实原件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到“受理地”工信部门窗口,需要提供原件材料的,“收件地”窗口直接将原件邮递至辖区市级“受理地”窗口,市级工信部门初审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初审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或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受理地工信部门对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系统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29个工作日。

十、办量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4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省级优秀新产品认定审核。

二、事项层级:省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当年江西省优秀新产品评选通知有关要求,通过评审、公示等环节,并经审核批准。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予以批准的条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办理材料:江西省优秀新产品申报书。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入网站地址:http://111.75.198.202:88/gxt_www/访问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后,在“审批业务”栏目中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操作并按要求填报,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或工信部门窗口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审批程序,市级工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省级工信部门审批。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

线下异地窗口申请的,由“收件地”窗口收件并核实原件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到“受理地”工信部门窗口,需要提供原件材料的,“收件地”窗口直接将原件邮递至辖区市级“受理地”窗口,市级工信部门初审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初审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或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受理地工信部门对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系统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办量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5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二、事项层级:省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临时进口的设备具有合法的用途;

2.具有合法、有效的进出口合同或者设备运单;

3.使用的无线电频率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予以批准的条件或者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办理材料:

1.说明进口用途的有效公函;

2.《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申请表》;

3.合法、有效的进出口合同或者设备运单。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入网站地址:http://111.75.198.202:88/gxt_www/访问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后,在“审批业务”栏目中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操作并按要求填报,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审批。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省工信厅窗口对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系统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推送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全省“一窗式”平台或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办量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6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二、事项层级:省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确具体的用途;

2.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技术方案可行;

3.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予以批准的条件,或者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办理材料:

1.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书面申请(并在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承诺书上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拟开展的无线电业务的情况说明,包括功能、用途、通信范围(距离)、服务对象和预测规模以及建设计划,开展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和管理措施等;

4.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拟采用的通信技术体制和标准、系统配置情况、拟使用系统(设备)的频率特性、频率选用(组网)方案和使用率、主要使用区域的电波传播环境、干扰保护和控制措施,以及运行维护措施等;

5.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依法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入网站地址:http://111.75.198.202:88/gxt_www/访问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后,在“审批业务”栏目中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操作并按要求填报,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审批。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省工信厅窗口对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系统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20日。

十、办量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7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二、事项层级:省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有可用的无线电频率;

2.所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

3.有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相关业务技能的人员;

4.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且技术方案可行;

5.有能够保证无线电台(站)正常使用的电磁环境,拟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台(站)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予以批准的条件或者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办理材料:

1.申请函并附有关申请表格;

2.相关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3.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开展相关无线电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台址、设施和管理措施等;

4.无线电台(站)的具体用途、工作条件、电磁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5.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

6.合法、有效的频率使用文件或许可证。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入网站地址:http://111.75.198.202:88/gxt_www/访问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后,在“审批业务”栏目中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操作并按要求填报,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审批。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省工信厅窗口)→省工信厅窗口对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系统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办量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8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二、事项层级:省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和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规定;

2.新型墙体材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3.所用原料来源稳定、可靠,数量及品质满足相关要求,开采矿产资源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应当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4.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材料:

1.申请认定报告;

2.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申报责任承诺书;

3.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申报表;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5.采矿许可证(采用矿产资源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

6.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7.产品热工性能检测报告(轻质墙板除外);

8.废渣掺量报告(利废产品);

9.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检测报告(烧结砖、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入网站地址:http://111.75.198.202:88/gxt_www/访问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后,在“审批业务”栏目中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操作并按要求填报,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审批。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受理地工信部门对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系统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十、办量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9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

二、事项层级:省级、市级、县(区)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

2.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3.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4.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

5.节能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6.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材料:

1.关于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请示;

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报告。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入网站地址:http://111.75.198.202:88/gxt_www/访问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后,在“审批业务”栏目中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操作并按要求填报,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审批程序。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

线下异地窗口申请的,由“收件地”窗口收件并核实原件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到“受理地”工信部门窗口,需要提供原件材料的,“收件地”窗口直接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须转报省级工信部门进行审批的,经市级工信部门初审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初审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或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受理地工信部门对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系统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十、办量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10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工业(技改)项目核准。

二、事项层级:省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项目对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没有危害;

3.项目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4.项目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5.项目对重大公共利益无不利影响。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所在设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请示文件(含初审意见);

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登入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申请项目赋码,申请赋码后,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10.1.10.200:8085)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申请项目赋码,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10.1.10.200:8085),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审批。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会议中心东楼二楼,联系电话:****-************-********)。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或将原件邮递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受理地经办部门对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或邮递方式)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推送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十、办量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11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符合布点方案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及预拌砂浆企业的确定。

二、事项层级:市级、县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确定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砂浆)布点规划;?

2.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

3.符合本地资源、环境、经济发展及市场需求。

【不予确认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材料:

申请办理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备案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1.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申报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

4.权威部门测绘的站区位置方位图;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6.拟从事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文件;

7.具备相应资质机构制定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8.购买设备的正式合同。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上输入网站地址:http://111.75.198.202:88/gxt_www/访问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后,在“审批业务”栏目中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操作并按要求填报,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审批程序,报市、县(区)工信部门审批。

通过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将相关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受理地工信部门对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系统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智慧工信“一网通办”云平台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审核时限:9个工作日。

十、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附件12

“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

二、事项层级:县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并提供异地代收代办渠道)。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备案范围;

2.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予以批准的条件,或者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办理材料:

1.《江西省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信用代码证图片(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4.承诺书。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在浏览器的地址栏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申请项目赋码,申请赋码后,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10.1.10.200:8085)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操作的群众办事,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材料即可。

七、受理模式:在线提交申请的,确认申请项目赋码,所有申报材料符合相应的受理条件,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10.1.10.200:8085),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将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审批。

通过线下异地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登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将相关原材料扫描录入,原材料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

八、审核程序:“收件地”窗口对申请人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将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传到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需要提供原件的,将原件邮递至“受理地”窗口)→受理地工信部门对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转来的申请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由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告知→业务办结。

九、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可根据平台导航栏上的“办件查询”输入该受理事项数字代码或关键字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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