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购买街道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中心及老年人日照中心场地空气治理工作服务项目

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购买街道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中心及老年人日照中心场地空气治理工作服务项目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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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购买街道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中心及老年人日照中心场地空气治理工作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公明街道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中心及老年人日照中心场地进行甲醛消除。
2.完成消除工作后经检测需达标准要求。
3.清除面积:700平方米
服务时间:7日内
项目预算金额: ¥ 21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 光明区公明街道集美路9号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1年 6月2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作服 空气治理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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