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铜管乐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铜管乐器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铜管乐器采购项目,采购铜管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乐器等内容详见采购清单。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9.9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铜管乐器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定后1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成。 5.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经营教育文教用品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申明; 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 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德育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182*****199) (投标人自带U盘)。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公告期限:2021年6月21日08:30至2021年6月25日17:30(节假日正常)。 3.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6日8:30时,投标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北京路校区真智楼二楼集团党委活动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26日8:30时,阜宁县实验小学北京路校区真智楼二楼集团党委活动室。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9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余款10%待验收合格二年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十、采购人地址: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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