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XZYS2021062100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XZYS20210621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业务编号

1

方明

********

嘉兴市越秀里2幢405室

XZ********0008

2

张静芳

浙(2021)嘉秀不动产权第*******

嘉兴市秀洲区湖光秋院92幢502室

XZ********0014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