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客车/其他客车

采购单位福建省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1日17: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财务室)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09:0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开标厅
预算金额¥101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淑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闽清县梅溪镇渡口大道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先生、136*****08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樊淑贞、****-********

项目概况

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ZBG-*******

项目名称: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限价(万元)

品目号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技术服务要求

投标保证金数额(万元)

1

1-1

8米级纯电动客车

4辆

47

188

1016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0

1-2

10.5米级纯电动客车

12辆

69

82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车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财务室)

方式: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招标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潜在投标人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备注说明:

1.1上述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属于网站内容固定格式,不适用于本项目。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

③投标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人单位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办公设备(如电脑或打印机或办公家具)的购置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上述公告中“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适用于本项目。

(二)其他补充事宜

2.1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余先生

联系电话: 136*****083

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溪镇渡口大道3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

传 真:0591-87622606

报名及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陈田英****-********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樊淑贞****-********

电子信箱:fjcsxmgl@qq.com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号:****************1186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2.3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闽清县梅溪镇渡口大道3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136*****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层            

联系方式:樊淑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淑贞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纯电动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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