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南水泥有限公司79项闲置固定资产处置 招标公告
豫南水泥有限公司79项闲置固定资产处置 招标公告
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79项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竞价采购公告
1.竞价条件
河南兴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79项闲置固定资产处置项目组织竞价选择受让人。本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加。
2.项目概况
2.1资产概述:本次转让标的为豫南公司合法拥有的回转窑预热塔系统及煤粉制备房屋建筑关停资产,是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关停的闲置设备,关停时间2012年。主要包括预热塔、五级旋风筒、提升机、12㎡电收尘器等主要设备和煤粉制备等房屋建筑,以提供的《处置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为基础,处置资产的完整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3施工期限:5日内完成全部拆除工作。
2.4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价款。
2.5竞价底价及受让保证金:本次竞价底价为82万元。受让保证金为20万元,意向受让单位须在竞价开始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
3.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报名时上传)
3.2资质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上传)
3.3信誉要求:
3.3.1 意向受让方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意向受让方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报名时上传)
3.3.2 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记录,意向受让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报名不予通过。(报名时上传公告后网站截图;受让方提供的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信息不一致的,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3.3 未处于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处罚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报名时上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4.1处置资产为闲置废旧机器设备、房屋建筑,豫南公司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以实物现状为准,《资产处置明细表》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具体现场勘查时间应提前预约由豫南公司统筹安排,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交勘查现场确认承诺书,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并扣除受让保证金;
4.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处置,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4.2.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豫南公司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拆除工程技术协议》、《拆除工程安全协议》、《拆除工程治安消防管理协议》、《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且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
4.2.2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损失的;
4.2.3交易方未按期完成拆除工作的将视为违约并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交易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
4.2.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2.5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2.6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2.7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交易违约的其他情况。
4.3现场拆卸搬运、垃圾清运、处理由受让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认可豫南公司《拆除工程技术协议》、《拆除工程安全协议》、《拆除工程治安消防管理协议》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的内容。当意向受让方成为标的最终受让方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同时向豫南公司支付交易价款50%的安全保证金(含安全拆除、工期、治安消防、防尘治理、违约等内容)。
4.4本次资产处置涉及到的安全、环保问题,受让方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出现违规行为,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5处置资产为闲置废旧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豫南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等有关税法规定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意向受让方报价时平台显示税率处填写“0”即可。
4.6受让方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含节假日)内现场全部拆除完毕。
4.7以上内容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请受让方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4.8意向受让人须自行下载《资产处置明细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拆除工程技术协议》、《拆除工程安全协议》、《拆除工程治安消防管理协议》、《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现场勘查承诺确认书》等竞价相关文件并仔细阅读。
5.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5.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与豫南公司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拆除工程技术协议》、《拆除工程安全协议》和《拆除工程治安消防管理协议》,按照协议内容严格执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价款50%的安全保证金。同时提交经当地安监部门审核通过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拆除工程备案表》,转让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工期5天。如未按约定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及支付足额交易价款、安全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方成交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5.2意向受让人须提供《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报名时上传)
5.3意向受让人须进行现场勘查。(报名时上传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勘查现场承诺确认书》)
6.电子注册与报名
6.1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竞价。有意参加竞价活动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盖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6.2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意向受让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18时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报名,未按要求上传资料的意向受让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6.3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7.竞价时间及规则
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意向受让人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7.2 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6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3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选择“限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限时竞价时间为20分钟,每次延时为5分钟(限时竞价结束前5分钟前产生新的报价后,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再延长5分钟,延长次数不限)。具体竞价规则以平台显示。
7.4成交人在成交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80%收取。
8. 联系方式
采 购人: 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
联 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131*****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 系人:麻女士、屈女士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6楼
邮箱:lianzbdl@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
河南兴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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