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 招标公告

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采购公告有效期:2021-06-21 至 2021-06-28
撰写单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275
项目名称: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926.36
采购需求:查看

★一、总体服务要求

1、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浑南区区域内33个低收费小区,共计约6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扫保工作安排根据沈阳市创城、创卫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有效的配合采购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标准,国家或行业、地方有特殊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低收费物业小区按照《沈阳市建立新型环卫作业体制实施方案》和《沈阳市街道、社区环境卫生考核奖励方案(试行)》9000 平方米配备 1 名扫保人员,300 户配备 1 名垃圾收集人员,每300户一个台班(一车垃圾)。安全和应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大风天气环境卫生作业应急预案》《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沈阳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与质量标准》出台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3、中标人的人员和车辆达到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并逐步增加机械投入,并改善环卫工人年龄结构,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减轻工人劳动强度。还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4、扫保应达到的基本标准:

4.1庭院、绿地达到路面净、树根净、墙根净、草坪绿地净、公共场所净、楼前楼后净、果皮箱周围净、无人畜粪便,楼道达到地面净、无垃圾污物。

4.2住宅小区的垃圾达到随产随清,无积存、散堆散放情况。

4.3三类街路、沿街单位、街路市场按规定配备清扫保洁和延时保洁人员,环卫设施保持整洁有序,清扫质量和垃圾收运达到环境卫生“形象杯”考核检查标准。

★二、具体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非日常化的小区扫保服务,而是应急性质的突击扫保,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下达的任务时必须保证可以及时完成,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全天候巡视,则应按下列标准执行。

非物业小区楼道:

1、每周清扫楼梯 3 次(包括扶手及墙面招贴、喷涂、油渍、污迹、灰尘等)。2、随时对小招贴进行清理。

非物业小区内广场、园路、绿地等区域:

1、园区内早 8:00 开始集中清理一次,下午13:00 开始集中清理一次,对园区公共路面、停车位、公共区域草地、绿化带(含树挂)进行清扫(包括纸屑、果皮、烟头、尘土、落叶等垃圾物),全天巡回保洁。2、负责小区垃圾的收集、转运集中。3、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4、随时清理小招贴。

★三、工作标准及要求

1、楼道达到目视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楼梯地面、扶手、墙面及消防栓无明显污染。

2、清扫保洁达到“六净”、“六不”标准。即路面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树坑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明沟、绿化带、花坛倾倒垃圾污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

3、园区楼梯、外墙、单元门、楼道内无小招贴。

4、按照标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5、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整洁,无乱丢弃垃圾、无垃圾残液。

6、按每 9000 平方米配备扫保人员 1 名,每 300 户配备垃圾收集人员 1 名,每300户一个台班(一车垃圾)。

7、园区内配备力工、保洁员、垃圾清运汽车。力工负责园区楼道内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收集与运输;负责园区内垃圾箱的清理与运输。保洁员负责园区路段与路面的清扫保洁;负责园区内垃圾及楼道内居民垃圾的清理收集;负责园区内小招贴的清理。垃圾清运汽车负责按时进行垃圾运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该承诺函为符合性证明材料的一部分,如不提供,符合性审查不能通过。
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电脑及数字认证证书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报名后方可正常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工作。
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在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3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ycsy001@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业 小区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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