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泾高城市通道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电缆支架、花岗岩路缘石竞争性谈判
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泾高城市通道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电缆支架、花岗岩路缘石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约请书
(物资名称: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电缆支架、花岗岩路缘石)
(各位潜在投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泾高城市通道工程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电缆支架、花岗岩路缘石公开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编号:ZTSSJXB-WZ-2021-007。
使用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泾高城市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1、采购内容
水泥稳定碎石38137.15立方、沥青混凝土322301.88立方、电缆支架5018套、花岗岩路缘石等材料230702块。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投标人
水泥稳定碎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如不具备水泥稳定碎石的施工资质,可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水泥稳定碎石施工作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完整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18~2020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沥青混凝土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如不具备水泥稳定碎石的施工资质,可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水泥稳定碎石施工作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完整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18~2020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电缆支架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适应的生产设备,年均产量达到1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厂家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二年由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18~2020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产品厂家参与投标。代理商须有有效代理证明、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花岗岩路缘石等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适应的生产设备,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厂家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二年由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18~2020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产品厂家参与投标。代理商须有有效代理证明、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1年5月10日8时0分至2021年5月13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费用缴纳: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用。
竞争性谈判文件为PDF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6日上午10:0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南丈八寺村泾科大道1号西安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泾阳产业基地综合楼七楼中铁十四局泾河新城泾高城市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竞谈保证金:无
6、招标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泾河新城泾高城市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南丈八寺村泾科大道1号西安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泾阳产业基地综合楼七楼中铁十四局泾河新城泾高城市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靳立国 150*****991 惠史科 151*****763
赵飞龙 176*****131
邮 箱:********63@qq.com
2021年5月10日
采购物资一览表
附件1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采购方 |
1 | SWSS-01 | 水泥稳定碎石 | 立方 | 19006.66 | 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泾高城市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
2 | SWSS-02 | 水泥稳定碎石 | 立方 | 19130.49 | |
3 | LQHNT-01 | 沥青混凝土 | 立方 | 160310.02 | |
4 | LQHNT-02 | 沥青混凝土 | 立方 | 161991.86 | |
5 | DLZJ-01 | 电缆支架 | 套 | 5018 | |
6 | LYS-01 | 花岗岩路缘石 | 块 | 230702 |
附件2
采购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泾高城市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电缆支架、花岗岩路缘石等材料、公交专用道彩色防滑路面涂料(PMMA)材料竞争性谈判 | |||
采购编号:ZTSSJXB-WZ-2021-007 | |||
申请人名称 | |||
采购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公司地址 | |||
发票开具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 ||
声明 | 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报价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 2021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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