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路(南环路-钱塘江路)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普陀山路(南环路-钱塘江路)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一、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的普陀山路(南环路-钱塘江路)信号灯工程已经 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普陀山路(南环路-钱塘江路)信号灯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普陀山路(南环路-钱塘江路)路段
3、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99万元
4、质量标准: 合 格
5、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普陀山路(南环路-钱塘江路)信号灯工程,工程造价约99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文件为准。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1月—2013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人在江苏省内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报名时间自2013年8月3日10时至2013年8月9日16时。请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电话:180*****322 联系人:姜工)。
八、本工程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都支行, 帐号:***************),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提交诚信保证金后须持转帐支票进帐单原件、电汇凭证原件到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凭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不予接收。
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转至招标人帐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标段中标金额的10%,中标结果公示后十日内,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指定帐户;同时,招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合同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办理和签定。甲方对乙方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者推迟签定合同的,甲方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第十一日起宣布该中标人废标,有权没收其投标诚信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
九、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
招标人(公章):江苏沿海东方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天正工程造价
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陈华 联系人:姜正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0*****322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盐城市文港路五星小区印汽
服务中心三楼
201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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