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1642部队轻武器射击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国人民解放军91642部队轻武器射击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轻武器射击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体育设备/射击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91642部队 | ||
行政区域 | 三亚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1日18: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南海口市兴丹路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08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南海口市兴丹路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符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91642部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陆工********9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海口市兴丹路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符经理****-********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轻武器射击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25号光辉电影大厦A单元6A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HNFAG-W9002
项目名称:轻武器射击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靶机设备 | 套 | 1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规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25号光辉电影大厦A单元6A3房
方式: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现场获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海口市兴丹路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海口市兴丹路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9〕781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组织实施。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 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④响应的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⑤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磋商时间为截止时间;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具备国家三级或以上保密资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1642部队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
联系方式:陆工********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海口市兴丹路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联系方式:符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经理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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