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原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关于清退原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原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已于2014年5月划转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至2021年6月,尚有很多供应商(详见附件名单)未办理履约保证金(2002-2013年间缴纳)的退还手续(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做好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尽快完成履约保证金退还工作,请有关单位于2021年10月30日前办理退款手续并提供有关资料。逾期未办理的,将上缴国库。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退还手续所需资料
(一)单位申请函原件(附付款凭证复印件或付款收据复印件);
(二)中标通知书、合同或验收单复印件;
(三)收款收据(公司向中心提供);
(四)单位名称(全称)、开户银行、账号、行号、联系人以及电话等信息;
(五)若单位变更名称或合并等需要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变更的证明文件;
二、协议供货、定点维修等服务类项目所需资料
(一)单位申请函原件(附付款凭证复印件或付款收据复印件);
(二)收款收据(公司向中心提供);
(三)单位名称(全称)、开户银行、账号、行号、联系人以及电话等信息;
(四)若单位变更名称或合并等需要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变更的文件。
三、其他
1.外地供应商可将有资料邮寄到中心进行办理。
2.办公地点(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7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财务科。
3.咨询电话:****-*******
传真:****-*******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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