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笔记本电脑、理光复印机、激光打印机招标公告
联想笔记本电脑、理光复印机、激光打印机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 宜昌市土地整理中心
计划函号: 宜财采计[2013]1185号 截止时间: 2013-08-08 09:26:21
项目名称: 联想笔记本电脑、理光复印机、激光打印机
联系人: 山静 联系电话: *******
交货时间: 2013年08月08日 资质要求: 2013年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交货地点: 宜昌市土地整理中心
备注: 为确保理光复印机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投标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供货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授权书包含所供产品机号;2、供货商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未安装之前不得有任何拆封;3、注明提供机器的所有配置和参数。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 数量
1 联想笔记本电脑 ThinkPadS 230u 3QC 5-3317U(1.7G-2.6G),4GB内存,24G(mSATA)+500GB硬盘,12.5寸。 1
2 理光数码复印机 MP-3352SP a、自动双面器;b、自动双面进稿器;c、网络打印、网络彩色扫描;d、总计4个纸盒+旁路送纸 1
3 理光激光打印机 SP-200 打印速度22页/分钟,16MB内存,鼓粉分离。 1
4 联想笔记本电脑 ThinkPadE431 66C i5-3030M(2.6G-3.2G),4GB内存,500GB硬盘(5400转),2G独显,14寸。 3
备注:
1:无效报价的定义
无效报价指供应商未按规定填报、填报不完整或服务、资质不满足等情况。无效报价将自动删除,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网上询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3:选择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询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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