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方志馆中原分馆(市史志馆)展览展示和文献收藏建设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国家方志馆中原分馆(市史志馆)展览展示和文献收藏建设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国家方志馆中原分馆(市史志馆)展览展示和文献收藏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方志馆中原分馆(市史志馆)展览展示和文献收藏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社会[2021]1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方志馆中原分馆(市史志馆)展览展示和文献收藏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2项目总投资:3628.05万元;;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国家方志馆中原分馆(市史志馆)展览展示和文献收藏建设项目位于已建成的郑州档案史志馆展厅部位(档案史志馆二楼),郑州档案史志馆主体已建设完成。本项目包括展览展示部分及文献收藏部分,总建筑面积3573平方米,其中本次拟建展览展示面积为2571平方米,文献收藏为1002平方米。展览展示部分包括主展厅1933平方米和专题展厅638平方米,以方志中原、方志郑州为主线,发布展示最新史志成果,展示郑州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文献收藏部分包括数字史志馆93平方米、学术报告厅96平方米、书库747平方米、资料室(原特藏室)66平方米,对史志资源进行数字化管理、业务培训和存放史志资料。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优化、初步设计、组织专家论证、报批报建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后续施工图阶段按要求提供配合服务。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方案设计顺利通过审批,初步设计成果满足业主及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2.7 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后 1年;
2.8安全生产目标: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全面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还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指:建筑智能化或信息化或陈列展览或建设工程相关类)高级(含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任意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指:布展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设计项目,或总投资不小于3000万元的布展项目)业绩一项;(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无亏损,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信誉要求
3.7.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投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信用查询页为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7.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以来招标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 28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格式*.ZZZF)。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0。
4.2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zzggzy.zhengzhou.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安装后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5由于本项目开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先进行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8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
5.9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说明:1.投标人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qq.com">********3@qq.com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6号
代理机构: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开区九大街经开广场3号楼2单元3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嵩山南路96号河南工业大学院内
邮箱:zzsfgws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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