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双随机”环境监察情况的公示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双随机”环境监察情况的公示

根据2021年3月30日西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辖区内2021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宁生环执[2021]20号)和《西宁市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立即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县域内青海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重点企业,青海鼎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非重点企业开展了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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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境监察 双随机 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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