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第二中学新建图书实验楼、食堂、运动场配套设施购置(学术报告厅设施)招标公告
东营区第二中学新建图书实验楼、食堂、运动场配套设施购置(学术报告厅设施)招标公告
东营区第二中学新建图书实验楼、食堂、运动场配套设施购置(学术报告厅设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区第二中学新建图书实验楼、食堂、运动场配套设施购置(学术报告厅设施)政府采购项目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第二中学
招标人地址:东营区牛庄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
一、项目编号:DYQCG2013-102#-2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学术报告厅舞台音响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DID大屏拼接系统、装修等(详见招标文件),包括设备的安装、供货、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759500.00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所投的音箱设备具有防水功能;
(四)投标人所投的液晶屏的液晶面板具为A+、液晶屏经3C认证。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将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02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人提供音箱厂家的设备防水证书原件或加盖音箱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证件必须由认证资质的权威部门盖章)。
(三)投标人提供所投液晶屏生产厂家的液晶面板A+证明原件(或加盖液晶屏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所投液晶屏屏生产厂家的3C认证证书原件及3C认证试验报告原件(或加盖液晶屏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人提供液晶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原厂质量保证书原件(液晶屏生产厂家可不提供授权证书)。
(五)以上证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02室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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