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图书馆印刷型图书文献公开招标公告
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高淳图书馆委托,就印刷型图书文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GCZC-*******
2、项目名称:高淳图书馆印刷型图书文献及相关服务
3、投标保证金额数及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招标文件一并送达。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8月22日 上午9:00 至 9: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22日9:30 (北京时间)。
5、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高淳区图书馆三楼会议室,地址:高淳区石臼湖南路七号二幢,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获取方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7、采购单位联系人:王锡林、陈后德
联系电话:***-********、139*****898、138*****201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传真***-********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GCZC-
*******项目名称:高淳图书馆印刷型图书文献及相关服务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三年八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高淳图书馆(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印刷型图书文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1、项目编号:GCZC-
*******2、项目名称:高淳图书馆印刷型图书文献及相关服务3、投标保证金额数及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招标文件一并送达。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8月22日 上午9:00 至 9: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22日9:30 (北京时间)。5、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高淳区图书馆三楼会议室,地址:高淳区石臼湖南路七号二幢,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获取方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7、采购单位联系人:王锡林、陈后德联系电话:
***-********、
139*****898、
138*****201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 传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定义2.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4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2.5“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本国供应商。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具有出版物发行许可证;(2)具有各种经营图书销售的资质(含代理出版社代理权);(3)在南京地区有加工和物流基地。4、招标文件构成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 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 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的,将在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中确定时间和地点。5.3 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二、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非进口产品按照人民币报价,进口产品按照美元报价。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7.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7.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8、投标文件的组成8.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满足与否。8.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9.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投标保证金;(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5)* 投标人概况(包括图书加工条件,仓储及展销条件,物流条件、其它特色服务);(6)《商务条款偏离表》;(7)* 服务承诺;(8)*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9.2 投标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0.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0.3 投标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逐条说明其差别之所在。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1.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图书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仅接受一个投标折扣率。11.2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3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投标折扣率。11.4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3.3 未中标供应商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3.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14、投标有效期14.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5.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伍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7.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7.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9、联合投标19.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诚实信用20.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2 投标人不得哄抬价格,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3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四、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21.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邀请公证机构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1.5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中心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2、评标22.1 评标组织22.1.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2 评标程序22.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4)非实质性指标负偏离超过允许最大数量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9)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10)没有详细说明投标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的,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月内由同一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12)服务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2.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3 评标方法22.3.1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及其分值是:投标折扣、服务承诺、资信、履约能力、业绩等。22.4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1投标折扣4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折扣指“图书成交实洋与公开改造发行价格的百分比”)最低的为评标基准,其投标折扣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折扣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投标折扣得分=(评标基准/投标折扣)×40。2服务承诺45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服务要求(如:到书率、到书时间、可供书目、送货、退货、包装、采访数据、编目数据、及额外服务等方面)的响应和承诺酌情打分。到书率8分:按各投标文件承诺的到书率选择不同档次打分。80%0分80%~85% 2分85%~90% 4分90%~95% 6分95%8分到书时间4分: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现书在出版后十天(含)以内,期书在出版后一个月内到馆的得4分;承诺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现书在出版后30天(含)以内,期书在出版后一个月内到馆的得2分。可供书目3分: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文件承诺的可供书目信息的数量、囊括范围、重点出版社数等情况在1-3分的范围内打分,最优者得该项最高分,其余酌情递减打分。送货1分:投标文件承诺按采购人要求送货进馆内指定地点且货物无损坏的得1分。退货3分:投标文件承诺供应商责任退货的得1分;承诺发书差错率低于0.4‰的得2分;承诺无条件退换的得3分。包装1分:投标文件承诺按规定进行包装,总分清单,清单准确详尽,便于验收的得1分。采访数据2分:投标文件中MARC文摘字段详细的得2分。编目数据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数据标准符合国图及高淳图书馆图书分编标准的得2分。磁条4分:投标文件中承诺免费提供磁条并粘贴的得4分;仅提供免费磁条得2分。条型码2分:投标文件中承诺免费提供条形码并粘贴的得2分;仅提供免费条形码得1分。馆藏章1分:投标文件中承诺免费加盖馆藏章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远程外包全加工服务(实例以及实现方式)8分: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外包图书馆的家数与声誉酌情打分,最优者得该项最高分,其余酌情递减打分。优于其他投标人的经营特色4分:评审专家认为优于其他投标人的经营特色酌情加分,最高加4分。除招标文件中约定必须提供的服务外,还可提供额外服务2分:每提供一项额外服务得0.5分,最高得2分。3资信10信誉6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的出版社供应家数、有无不良经营及违约情况、南京网点与现采面积等情况酌情打分。最优者得该项最高分,其余酌情递减打分。信用评级3分:投标人具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AAA级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评级报告复印件)。重质量(合同)守信用1分:投标人获得国家AAA级重质量(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4履约能力2投标人从事公共及高校图书馆配书年限满3年(含)的得1分;库存或卖场常备图书品种数满1万得1分。5业绩3业绩3分: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近三年来为公共及高校图书馆提供图书资源的业绩、信誉度、履约能力等方面酌情打分,最优者得该项最高分,其余酌情递减打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产品被国家认定为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4%的加分;(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原件或现场网上查验为准)。说明: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原件或复印件为依据。22.5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 采购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定标23.1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1.6款执行。23.2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3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23.4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3.5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3.7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3.8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3.9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中心均不退回。24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五、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和投诉26、质疑和投诉26.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只接受相关制造厂商针对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设备性能技术指标的疑问和质疑。26.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26.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26.4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6.5 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6.6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三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一、项目名称:高淳图书馆印刷型图书文献及相关服务二、采购内容:(一)高淳图书馆图书文献供货、运输和服务等。(二)本次图书共为一个包。普通图书(其中:少儿类图书占40%,社科类图书占50%,科技类图书占10%)。三、采购项目要求所投图书的优惠折扣比例及有关说明;优惠服务承诺书(到书周期、到书率、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条件等承诺);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正规渠道提供正版图书,若提供盗版图书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一经发现按照盗版书码洋的十倍处罚并承担所有与认证鉴定有关的全部费用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一)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上海新书目》等书目订单及三目之外的自编数据源(MARC格式便于甲方接受、下载和导入汇文系统),电子书目数据一律采用ISO2709CMIS标准交付采购人。(二)投标人应能以多种方式接受采购人提供的电子预订单。(三)在编目数据、采购数据交采购人的同时,作必要、规范的说明,并能理解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在交货的同时向采购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四)所有采购批次图书均以成交实洋结算,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必须写明码洋数与实洋数据;(五)投标人应保证到书清单的明了有序。清单应有下列数据项:征订号、ISBN(ISRC)、书名、册数、单价、合计价,并按价格升序排列。总清单应注明“年号—批号”,末尾应统计出总种数、总册数、总金额、总包数。为保证清晰清单应采用小四号字,行、列间有分隔线,最好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六)对于中文图书,投标人应保证三个月内的到书率达到50%,六个月的到书率达到70%,9个月的到书率达到95%以上。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应尽量缩短到书周期,超过期限的到书,根据到书的情况,采购人可做出接收或不接收的处理,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退书。并且,对未能订购到的图书于到期之日三日内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须及时通知变更出版日期、不出版和订价有变动的图书信息,以便采购人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七)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正价图书,严格保证图书质量,如一经发现是盗版、盗印或劣质图书(如缺页、错装、倒装、损坏等),无论加工与否,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退书。对于两次出现上述情况的书商将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直至停止其供货资格。保证不因版权、税务等法律问题受第三方起诉。(八)投标人应提供图书的加工,包括粗加工:盖馆藏章、免费贴磁条、贴书标、条码等;深加工:编目、图书标引、图书馆藏分配、上架。免费随书配送标准、详尽、规范的MARC编目数据,图书的编目MARC数据应符合国图标准格式,同时也应满足采购人的馆藏特殊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和要求,免费提供夹磁条、盖馆藏章、贴条码、贴书标、打号等图书加工服务。具体操作要求:1、磁条粘贴要求:贴磁条1至2根,磁条粘贴没有固定的页码要求,但是要求往书脊隐蔽深处贴。2、馆藏章为红色印章,书名页一个,图章位置盖在书名页中间,图章要求正盖,图书侧切口位子盖一个(以封面为基准正盖)。3、条形码要求书名页贴一个,书最后一页贴一个。书标要求贴在封脊上齐底处,少儿书籍书标应和成人书籍书标有所区别。4、图书所附光盘均需抽出,在光盘上用记号笔书写索书号。5、以上款项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6、磁条、条形码书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九)投标人应拥有可以实现书目数据的上传和下载的网站,并能向采购人开放书目查询。(十)投标人需具备提供电子和纸质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沪目及其地方版科技书目的采访数据以及组织采购人参加全国大型书展,现场选书的条件和能力。中文图书的MARC采购书目数据必须具备下列字段:国际标准书号、图书征订号、书名、著者、版次、出版社、出版时间、单价、内容附注、使用对象及分类号等。每批次预订数据以1000条为上限。(十一)投标人应具备提供符合要求的标准编目数据服务及其相应的加工服务,编目数据要以《中国文献编目规则》(ISBN 7-5013-2758-0、国家图书馆编著、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2005.03)和《中国机读目录格式》(ISBN 7-5013-2198-1、国家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2004)作为著录依据,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ISBN 7-5013-1603-1、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1999.3)作为图书分类依据;使用《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第二版(ISBN 7-5013-2759-9、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2005.9)作为文献主题标引的依据。随书配送MARC书目数据,数据配送率必须达100%。数据必须达到国图书目数据标准。在可能的基础上其著录字段要求为:010,101,102,105,200,210,215,225,300,305,306,320,461,510,606,607,610,690,701,702等字段。不达标和所缺数据,必须在采购人通知后的3天之内补全。否则,须支付采购人查询、下载相关数据的全部费用。四、服务时间:暂定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管期,试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五、交货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按要求分批免费送货上门。六、验收及付款方式:分批付款。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供应图书,并完成相应的伴随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凭供应商开具的全额(实洋)正式销售发票,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相应货款。开具发票金额数:以采购人实际验收后的数量为准,付款金额=总码洋*投标折扣率。七、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一)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说明所提供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二)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服务标准和保障承诺,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需求,特别对于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具体参数值。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高淳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 京 市 财 政 局监制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 投标折扣率本合同投标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本合同执行期间折扣率不变。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高淳区政府采购_______-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7)中标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 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图书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且甲方拒付全部书款。第五条 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图书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2、乙方应保证图书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的原装合格正价出版物,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图书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具有正常的使用寿命。图书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图书自身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3、根据当地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图书的品种结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图书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主动对图书进行免费更换。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免费更换,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6、甲方绝不允许乙方提供任何的盗版与盗印图书,一经发现,甲方除拒绝付款外,还将向南京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应将乙方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禁止乙方进入南京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报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对乙方的行为进行查处。第六条 装运条件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图书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和终止合同。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和见证方。甲方和见证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七条第2款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4、在发货前,乙方应对图书的质量、规格、数量和内容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图书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证书。该合格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和内容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5、货物验收时,乙方还应提供使用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包括图书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及制造厂家出具的各种单据与资料。6、其他应该提交的资料及正常的销售活动赠品。7、甲方将在乙方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图书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图书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图书是有缺陷的,甲方应报请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查。8、乙方提供的图书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图书验收标准执行。9、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图书缺页、错页、污损等,无论加工与否,乙方均须无条件更换。10、验收不合格的图书,乙方应在45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11、乙方应保证到书清单的清晰、明了、有序,便于验收查对。12、随图书配发的编目MARC数据出现质量上的遗漏时,必须及时补救。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所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条 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分批供货,分批付款。3、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供应图书,并完成相应的伴随服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凭乙方开具的全额(实洋)正式销售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全部货款。4、开具发票金额数:以甲方实际验收后的数量为准,付款金额=总码洋*投标折扣率。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在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因故逾期取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但合同价格不得因此而调整);如图书在合同签订后已运至交货地点,则甲方最多不得超期一个月,否则,乙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以外收取相应的保管费和场地费。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4、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5、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图书)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2)根据图书的损坏程度以及使用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图书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内容的图书来更换有缺陷的图书,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延长质量保证期。6、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使用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通知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7、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误期图书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图书总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和见证方可考虑终止合同。8、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0、乙方在承担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见证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见证方。除甲方和见证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甲方、见证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集中采购机构: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第五章 附件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GCZC-
*******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的投标折扣率为(大写)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CZC-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CZC-
*******服务时间保证金形式和金额:备注投标折扣率小写:%,大写:百分之投标人名称:(盖章)说明:《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附件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CZC-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