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新区TVC制作招标公告
湖滨新区TVC制作招标公告
※公示公告
湖滨新区TVC(B)制作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湖滨新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二、招标项目:湖滨新区TVC制作
三、招标内容:湖滨新区TVC脚本创意、实景拍摄、后期制作项目工作
四、实施地点:湖滨新区
五、质量标准:TVC方案要运用场景的切换和文字的表达显现出湖滨新区景点的特色并采用务实的创作手法表现出其生态好的特点,而且还需要符合湖滨新城的实际。投标文件应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其中标资格。若投标文件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工期要求:15个工作日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九、最高限价:20万元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报名时领取湖滨新城投标保证金专设账号,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元),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布投标结果3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双方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款70%,履行完合同服务内容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尾款30%。
十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
2.投标人应当熟悉江苏及宿迁旅游资源与旅游市场,近3年服务过AAAAA级景区品牌形象与市场营销策划方案并成功的经历。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电话:****-******** 联系人:赵蕾蕾
3.报名地点:湖滨新区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4.报名须携带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业绩证明。
5.报名材料费:200元
十四、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2份,其中:1份正本,1份副本。
1、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备查);②近3年编制过5A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与市场营销策划方案并成功的合同(需带原件备查)。③TVC脚本创意。
2、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代)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
3、TVC脚本创意进行ppt汇报,电脑自带。
4、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单位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十五、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3.投标函或报价清单未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规定资格要求的;
5.超过本工程最高限价的;
6.不响应本公告的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要求的;
7.提出招标人无法接受的特殊要求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六、开标时间:2013年8月13日 上 午10:00
开标地点:湖滨新区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十七、招标项目咨询人:段黎明
地址:湖滨新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联系电话:13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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