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专题 招标公告

2021年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专题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1年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专题采购公告有效期:2021-06-22 至 2021-07-12
撰写单位: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1年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专题)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专题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100-01126
项目名称:2021年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专题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80,000.00
最高限价(元):3,1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盘锦市城乡发展的外部、内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一系列国家方针的确立对盘锦市的城乡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时期城乡发展的需求,主动履职尽责,融入“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盘锦市迫切需要制定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发挥其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为今后的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蓝图,为城乡建设提供科学的规划依据。

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家部委要求盘锦市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是盘锦市未来十五年发展的重点空间发展引领和规划遵循。根据我市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计划,初步制定“1+21”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架构,其中“1”即规划文本图集核心成果,“21”即21项专题研究,本轮招标是21个专题中的10项专题研究工作,是制定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技术支撑,研究意义和实际应用意义重大。

二、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至2035 年,近期至2025 年,远景展望至2050 年。规划范围包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

三、项目目标

按照国家部委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和技术指南要求,完成十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题的研究内容。

四、工作内容

任务一:资源紧约束背景下城市更新与城市土地使用方式研究。

1.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地等各类存量建设用地摸底工作,提出盘锦未来城市更新和城乡土地使用方式转变的基本思路;

2.在市域层面初步识别城乡低效利用空间,分析建设用地整理和开发潜力;

3.研究新时期背景下的城市更新、土地整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运作模式,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的规模和重点区域;

4.划定城市更新重点地区,提出分类改造指引和实施保障机制建议。

任务二: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和休闲活动网络研究。

1.提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体系整体结构;

2.构建以绿道、蓝道、公园绿地、广场为重要载体的休闲活动网络,提出各类功能设置导向和环境建设要求。

任务三:历史文化保护、城乡风貌体系与总体城市设计。

1.梳理盘锦市历史沿革与文化资源构成,提出保护利用目标策略。

2.构建全域特色风貌体系,提出全域山水人文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划定特色风貌分区;

3.结合辽河两岸城市设计要求,提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

4.对乡村地区提出特色保护、风貌塑造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

任务四:多规合一视角下规划实施管理与传导机制研究。

1.提出盘锦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建设思路和方案,针对重点指标确定传导机制;

2.提出优化完善盘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议;

3. 提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任务五:全域控制线体系构建与用途管制研究。

1.衔接上位规划空间功能控制要求和详细规划用地规划管理需求,研判全域国土空间功能导向和主要用途方向;

2.明确盘锦市国土空间规划控制线划定方案,建立用途管制与准入体系,提出相关控制要求。

任务六:国家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背景下的盘锦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策略。

1.识别盘锦市自然保护地现状条件及问题;

2.结合双评价结果,识别生态敏感区域,明确生态资源环境主要问题;

3.划定生态功能分区、生态控制线与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环境治理、资源保护与生态优先要求,制定保障水资源供需平衡的规划配置方案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方案。

任务七:盘锦市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

1.优先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区、生态敏感地区、重要生态廊道、生态屏障和网络,构建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

2.优先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牧草地以及具备改造潜力的农地集中区,维护粮食安全,明确农业格局。

3.综合部署开发空间,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

4.合理统筹陆海空间,按照陆海统筹原则确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出海域功能分区和陆海统筹方案。

任务八: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

1.合理统筹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统筹“三线”之间的关系,化解“三线”矛盾;

2. 研究城镇开发边界的实施政策和保障机制。

任务九: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策略与路径。

1.明确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策略;

2. 研究推进农村全要素整治路径;

3. 提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项目。

任务十:陆海统筹视角下的海洋保护策略研究。

1.提出盘锦海洋发展空间战略;

2. 对海岸线、海洋及海岛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进行规划,提出海洋开发利用的方向和策略,明确海洋功能区划的格局,提出分类分级管控范围和管控措施。

五、成果形式

需提报各项任务的独立研究专题报告(10套),相关专题需按照国家和部委相关指南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文件。

六、项目组织管理要求

1. 总体要求

要求投标人充分理解采购人的需求,能结合专题研究和成果编制需求,开展前期资料的收集与处理分析工作 。

2.人员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必须成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在项目组人员构成方面,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

(1)投标人需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需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

(2)投标人需提供熟悉国土规划业务,能够充分理解采购人的需求。

(3)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项目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3. 保密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信息安全及签订保密协议,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保密数据、业务需求、数据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

(2)项目实施过程资料与成果储存制定安全保密措施、安全管理方案;

(3)项目验收后,应将本项目所有资料移交给采购人,不允许保留相关材料。

七、服务期限与要求

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2.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给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

八、售后服务要求

明确售后服务机制、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对接机制,并承诺项目验收后免费提供可随时亲临现场的三个月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土地规划乙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惠宾街10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cgk0081@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号: ********7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大 总体规划 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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