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木角沟饮用水源地保护招标公告

泸定县木角沟饮用水源地保护招标公告

泸定县木角沟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2012】279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发改施比[2013]0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定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泸定县木角沟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建设地点田坝乡木角沟
实施时间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河道治理工程砂砾石开挖外运4131m3、沉砂池砂砾石开挖30.5m3、引水渠浇筑C20砼99.4 m3、涵洞挖基础土方21.9m3、防撞墙C20埋石砼114.1 m3、输水管道工程DN300*8螺纹钢管62.37m、临时输水管DN500 200m等。
建设资金 中央预算资金
其他 工程发包价=(最高限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93%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泸定县木角沟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比选申请人参加随机抽取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本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建造师二级(不含临时)证书原件及社保原件(抽中后所有证件原件现场交付比选人进行压证施工);3、近三年无重大责任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无违规行为,近三年投标过程中未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做工程不予计量支付;4、项目实施期间,本工程相关管理人员中选后至竣工验收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相关服务,本项目实行压证施工,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5、若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在缴纳比选保证金时须注明该金额为“泸定县木角沟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比选保证金”;6、必须提供公告第六款第二小点抽取方式中所要求持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08月0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08月08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定县环境保护局

开户银行:农行泸定县支行

账  号:****************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E.固定价 / 115.86 5.79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3年08月08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定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泸定县泸桥镇将军街9号

邮  编:626100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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